广播,电视,校园网、橱窗、板报和文化长廊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和弘扬民族精神,校园内张贴悬挂革命领袖和中华民族杰出人物画像,制作体现民族精神的灯箱、语录牌等,积极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营造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浓厚校园氛围。
三、切实加强对“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领导
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领导,要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的通知》,全面准确地领会文件精神,切实抓好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工作。要成立组织机构,拟定活动方案,制定制定县、乡镇和学校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活动的具体实施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
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展好第一个“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是今年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点,县、乡镇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切实组织好这次活动,要广泛宣传、形成声势、注重实效,体现特色。
同志们,我们要牢牢抓住当前这个难得的机遇,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采取新措施,努力把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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