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要建立和健全本部门内部的监管责任机制,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把监管责任层层落实到基层;对所辖区域划分责任区,实行划片定人定责管理。
各乡(镇)、办事处负责做好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治工作,明确承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部门和人员,落实监管责任,并与辖区内的企业签定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对企业承诺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向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通报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有关情况。
(二)突出重点,狠抓整治。今年以来全市重点整治的产品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5]20号)中确定的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饮料、儿童食品等品种。各职能部门也要结合我们当地实际,确定一种或几种具有行业性或区域性质量安全问题的食品,开展重点整治。.
我们要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查力度,对具有不良经营记录及产品质量不稳定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重点监管。具体就是要组织几次具有一定规模和声势的联合执法活动,着力打击城乡结合部、农村等监管薄弱地带长期存在的制假售假行为,严厉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没有基本质量控制措施产品标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及产品质量低劣等问题。通过整治,集中力量处理一些涉及面广、数额巨大、影响恶劣的生产加工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大案要案,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关闭不具备食品质量安全条件的生产加工企业,狠狠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三)积极引导,改进服务。要切实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业发展的指导,支持企业改善技术设备,积极推行“食品企业良好作业规范”(食品GMP)等食品生产加工安全管理技术,采用先进的食品生产标准,积极发展优质精深加工食品的生产。大力培育大型食品生产龙头企业,积极宣传食品生产加工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大力发展区域性和行业性的中介服务机构,积极发展适应块状经济和食品作坊的质量检验机构,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提供技术开发、质量检验、信息咨询、人才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加快发展专业性的行业协会,发挥其在加强食品行业自律管理、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强化督查,注重实效。全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能不能取得实效,关键在于落实。为此,政府将组织各职能部门要适时开展督促和检查,及时了解各地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监管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摸清本辖区食品生产加工业的整体状况,督促各地切实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督察检查要坚持明察暗访相结合,在必要时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也可邀请新闻单位参与。同时,市政府也将对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督查,以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五)建章立制,着眼长效。要从健全制度和完善机制上着手,切实加大治本力度,巩固和深化整治活动成效。要通过加强食品行业的准入管理,完善食品质量预警机制、快速反应机制、案件移送机制、食品生产企业质量诚信机制、奖励举报制度、食品监管责任制、制假“黑名单”制度,等措施,强化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强制检验等日常监管手段,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
同志们,抓好全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希望大家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和省、市各级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部署,下更大的决心,花更大的力气,扎扎实实地做好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的各项工作,为建设全面宽裕型小康社会,实现“全国百强县”建设目标,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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