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规划的发展作了新的探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抓住机遇,从土地供需平衡迈向区域统筹各个领域,进一步发挥区域规划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工作任务应向资源保护和集约利用并重转变。保护土地资源和促进土地资源合理集约利用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强调了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以及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忽略了土地利用效益提高的同等重要性,使近几年土地利用粗放型方式未能得到根本性改变。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必须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研究土地集约利用指标体系,探索建立土地供应量与土地利用效益挂钩的机制,促进土地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方法应由指标控制型向空间控制型转变。随着政府职能向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转变,规划职能也应由计划经济时期的定规模、定速度、定项目和分钱、分物、分指标向空间管制和控制合理的开发时序、环境容量、建设标准为主转变,规划体系应由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主体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空间规划相结合并逐步加强空间规划转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淡化原有的各项规划指标的控制和分配,加强各类用地布局整合、结构优化和用途管制规则。(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内容应由耕地保护研究向综合研究转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有整体性和综合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针对的是区域内的全部土地,要协调各个部门的土地利用活动。不仅要加大保护耕地资源的力度,巩固农业基础地位,而且要保护生态林地、水资源、湿地、自然保护区、文物古迹、重要矿产等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各类土地资源;不仅要研究以新增耕地为目的的土地开发整理,而且要加强研究改善农民生活水平的农村居民点整治,工业用地整合,城镇群的合理布局等;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跳出单纯耕地保护的圈子,实现对各类土地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的综合安排。(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决策逐步由领导决策向民主决策转变。随着公众政治参与程度的不断提高,要求规划编制过程应重视民主化,强调公开编制规划,强调专家咨询和公众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探索公众参与的内容、程序和方法。(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应由目标导向型向过程导向型转变。“三分规划,七分管理”,严格按规划实施管理是发挥规划宏观调控作用的关键。我省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编制实施中对规划的弹性、可操作性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较好地解决了土地管理中遇到的困难。新一轮规划应继续贯彻动态规划的理念,从纯技术规划到实施规划,注重服务于土地资源管理的各项功能,使规划从原来对规划结果的严格控制转为对土地利用过程的严格控制,以充分发挥和强化规划的过程导向作用。四、正确把握当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重点当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一定要按照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抓紧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由于我省近几年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国家、省一系列重大工程提前组织实施,致使我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目标、任务、重点项目布局等都已提前实现。为实现土地资源在浙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保障作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已迫在眉睫。目前,新一轮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试点和前期准备工作已全面展开。省国土资源厅在抓紧组织编制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同时,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通过调查研究制定了规划修编的相关规范,如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调查和评价办法,新一轮建设用地需求量调查和预测办法,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编制办法,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研究,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图件格式等等。各地在修编中应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五个统筹的要求,正确处理好保护国土资源与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对用地的合理需求、规划引导与市场调节、内涵挖潜与外延扩大等重大关系,以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土地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为重点,继续抓紧做好优质园地划为基本农田和村庄整治复垦规划,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的衔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运用规划编制的先进理念和方法,有所创新,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二)严格按照规划用地,规范土地利用规划审查。严格按照规划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土地利用规划工作的重点和核心。编制是基础,审批是保证,实施是目的。针对当前实施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坚持规划用地。首先,切实增强规划意识,提高按规划管地用地的自觉性。教育干部群众尤其是各级领导充分认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作用,树立起“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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