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维护正常的建设秩序。要增强服务意识,减少办事环节,加快项目审批、征用土地等工作节奏,提高办事效率,为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2、关于“立改套”和“城中村”问题。对城区六个街道大部分村居村民建房方式由立式改为套式,是2003年区委、区政府积极响应上级号召,为约节土地,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城市品位而作出的重大举措,受到上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目前,该项工作在中部工业区部分村居率先实行,已有了一个较好的开端。但就全区而言,该项工作还刚刚起步,由于村民的思想观念一时难以转变,政策还不够完善,部分干部的思想认识还不统一,“城中村”改造和“立改套”推进的阻力仍较大。同时,由于许多干部群众对列入“立改套”范围村民如何正常建房还很模糊,特别是桐屿、螺洋等一些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村民多年未建房,对此,群众反响强烈,已成为当前我区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此,我们必须统一思想、明确方法、政策引导,促进农村到城市、村落到社区、农民到市民的转变。一是统一思想。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必须从整体推进城市化的高度,从降低城市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浪费的角度,从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城中村”改造和“立改套”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痛下决心,克服畏难情绪,突破“城中村”和“立改套”难题。二是完善政策。近年来,我区在重大项目开发建设中相继出台了拆迁安置政策,基本明确了“城中村”改造和“立改套”村民的建房问题,但这些政策在区域上未尽包括所有城区,在操作性上还不够详细,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和制订。在制订政策时,要充分考虑围绕村民、村集体两大主体,政府让利,政策倾斜,调动两方面的积极性。三是明确责任。在制订的政策中,有些权责已写得非常明确,如在《路桥区农村村民公寓式住宅用地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路政办发[2003]184号)文件中,明确“立改套”范围村民的正常建房具体工作由镇(街道)组织实施。各镇(街道)可牵头统一建设,再分解到户。对于规划区内村民建房问题可考虑通过跨村安置方式来解决。各镇(街道)有思路,区里可给政策。这就要求各镇(街道)必须创新工作方法,根据本地实际,积极偿试,强势推进。
3、关于要素短缺问题。随着我区城区的扩大,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近年来我区用地量、用电量、用水量迅速增大,供需矛盾凸现。特别是土地问题,当前我国实行最严格的土地保护政策,从去年以来持续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清理整顿工作,到目前还没有结束,土地控制十分严厉,政策还不明朗,这给我们的土地利用带来极大的困难,土地限制将成为今后城建工作的最大问题。为此,我们必须增加有效供给,解决好要素短缺问题。一方面,要千方百计争取土地指标,加快土地整理和滩涂围垦进度。进一步健全供地政策,偿试实行市场化供地方式,加快供地速度,控制供地规模,提高土地投资密度和产出率;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土地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出让土地行为,保证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的用地需求。另一方面,要把解决供电、供水短缺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坚持“开源、节流、技改”并举,全力保证城市供电、供水,特别是居民的生活用电和用水。要充分认识城市供电、供水这些基础设施建设的特殊性,要超前规划、提前建设,强化有序用电和节电管理,鼓励企业自发电。要切实加强水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全面推行节约用水和计划用水,实施超计划加价收费政策,加大节约用水力度,改善城区供水管网,增加用水有效供给。
4、关于城市管理问题。“三分建、七分管”。搞好城市管理,是打造都市路桥的基础。近年来,我区以创建文明卫生城市活动为载体,理顺机制,强化执法,不间断开展城市环境的综合整治,城市特别是城区主次街道面貌有了较大改观。但从总体上看,城市管理的问题还不少。比如市容市貌容易反复,长效管理不落实;管理盲区依然存在,背街小巷脏乱差比较严重等等。解决这些问题,关键要在完善城市管理体制上下功夫,推动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充分发挥城区特别是街道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体作用。一要理顺体制。区一级要进一步简政放权,充实街道管理职能,发挥街道管理作用,进一步理顺区、街道、社区三级之间的关系,明确各自在城市管理中的职责和作用,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服务”,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职责明确、协调配合,统分结合、高效运行”的城市管理体系。二要打牢基础。充分发挥街道在城市管理特别是街面管理中的主体作用,按照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定地段、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形成以路为线、纵横成网、布局合理、覆盖城郊的管理网络,做到违章行为及时处理,街头垃圾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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