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宣传《老年法》及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全社会自觉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意识。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诈骗、伤害、遗弃、虐待老年人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严重违法行为,坚决取缔和打击损害老年人身心健康的邪教组织和愚昧迷信活动。要通过设立老年法庭或合议庭、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等机构,保证老年人获得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使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保障,对拒绝赡养或虐待父母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要认真制定落实老年人在旅游、乘车、筹资筹劳、长寿补贴等方面优待政策,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老年人应享受的各项权益落到实处。
二、关于创建省级敬老模范先进县工作
(一)深刻认识创建敬老模×××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快,老年人口数量大,“白发浪潮”在“未富先老”的情况下到来了,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光靠政府是不行的,国务院在全国老龄委第四次全会上提出了“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指导思想,这是根据2xxxx年老龄工作的实践和我国当前的实际提出来的。老龄工作社会化是今后解决老龄问题的一个重要方向。开展敬老模范创建活动,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老龄工作方针政策的具体体现,有利于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支持老龄事业发展,有利于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有利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和养老意识,有利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和实现广大老年人的根本利益,也是落实惠民行动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
(二)真抓实干,确保创模达标
按照创建要求,必须认真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确保创建达标:
一是组织领导要坚强有力。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老龄工作,把老龄事业纳入本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老年人口规模,不断加大对老年事业的投入,设立老龄事业专项经费,将敬老工作列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容,老龄工作委员会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发挥充分,做到机构、人员、经费、职责、办公场所五落实。各级各部门要经常关心老龄工作,切实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带头参加重要老龄活动,形成党政加强领导、老龄工作委员会牵头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二是敬老教育要广泛深入。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将敬老、养老、助老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制定适应本地情况的教育制度、教育设施和教育方法,并列入宣传、教育、文化、新闻、广播、电视、出版等部门的工作计划,做到工作有部署、有检查,公共场所要设置固定的宣传牌和标语,为开展老龄工作和发展老龄事业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三是老年法规政策要落实。全面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条例》和《×××优待老年人规定》等老年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完善与之相配套的地方法规、政策。全面落实各项优待老年人的规定,社会服务窗口和设施对老年人有明显的优惠,法律援助制度健全,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护,对侵犯老年人权益的刑事案件及虐待、遗弃老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快处理。认真办理老年人来信来访,力争无越级上访事件发生。四是养老保障水平要提高。城镇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将国家和省规定的离退休干部各项待遇落到实处,无“两费”拖欠,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老人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城镇“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的生活供养水平不低于当地群众平均生活水平。城乡有特殊困难的老人得到及时救助,百岁以上老人的长寿补贴金按规定标准发放。要积极倡导赡养老人,与老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和《家庭敬老保证书》,签订率和兑现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五是医疗保健工作要落实。初步建立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