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职能职责、业务范围和类型
1、职能职责:协会代表农民利益并在信息调查、参与决策、宣传教育、促进政府与农民沟通、保护农民利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实现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保护、民主监督、自我发展的目的。
2、业务范围:一是信息收集发布、技术推广培训和指导;二是生产保险业务;三是运销业务(包括供应业务、销售业务、加工制造业务、市场业务等);四是信用业务(吸收农村闲散资金、扩大农业投资、转贷农民从事农业生产或开发农业资源)。
3、类型:按产品经营方式,包括种植、养殖、加工、农副产品营销;按组织形式,包括科学技术推广运用、产销协作、大户(能人)带动、中介组织和市场集散等。
四、加快发展协会的主要措施
1、明确发展方向,打造农产品品牌。要明晰协会产权,切实保护农民的权益;坚持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鼓励企业化经营,坚持把协会办成一个实体化、股份制或公司制的市场主体,建立健全“龙头企业 协会 农户”运行机制,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协会的活力。要支持各类协会不断拓宽为农民服务的领域和层次,适应市场要求,引导农民开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安全。全力打造珠江源品牌,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在协会内部统一商标,统一包装,积极申报市级、省级和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和绿色无公害食品、有机食品等认证,争创知名名牌。
2、创新运行机制,引导协会健康发展。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普及协会知识,对各乡(镇)主管协会的领导进行建立协会的程序和标准及要求的培训。分期分批培训,对协会负责人、会员进行经营管理、市场营销、财务核算、经济合同法等内容的培训,全面提高其素质和开拓市场的能力;积极引导会员参与协会的各种活动,使会员真正从协会活动中得到收益,取得会员对协会的信任、支持。二是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和价格保护机制,对会员的产品实行最低保护价收购;建立利益分配机制和发展风险基金,正确处理协会与会员之间的利益关系。三是抓好试验示范和典型引路。各乡(镇)选择1—xxxx增收潜力大,有一定规模、一定经济实力和技术较成熟的产业建立协会试点。四是各乡(镇)要围绕主导产业和优势农产品,突出重点,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地推进协会建设。引导龙头企业、工商企业利用其资金、信息、管理和加工、流通优势组建协会;鼓励基层农业部门、供销部门、科协和其他部门利用其人员、技术、场地、经营优势组建协会;同时运用股份合作机制,发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真正形成多元化发展的格局。
3、强化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一是县直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协会的发展,特别是农业、畜牧、水务、林业、土地、财政、工商、民政、税务、交通等部门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制止各种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行为,努力为协会提供优质服务。二是协会登记主管部门要降低门槛,简化手续,高效服务。三是根据协会发展的需要制定配套扶持政策,县、乡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协会管理机构正常办公和补助协会基础设施建设、品牌培育认证、基地建设及骨干培训等。四是根据国家、省、市财政支持协会工作的要求,做好我县的项目申报和经费争取工作。五是大力开展“银会”合作,定期向金融部门推荐运行较好的协会,为协会争取信贷支持。金融部门也要根据协会发展的需要,本着扶持协会就是扶持农村、扶持农民的思想,切实帮助协会解决农产品生产、收购、流通、加工等环节的资金需求,全力推进协会快速健康发展。六是建立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发展农产品专业经济协会工作目标责任制度。
4、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加强农产品专业经济协会发展的领导,强化组织保障,推进“万元增收计划”、“三村四化”新农村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