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格提拔甚至是越级提拔。
3、抓好源头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女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一是要进一步拓宽女干部来源渠道,不断发展壮大女干部队伍。组织人事部门要注意在“三个环节”上拓宽女干部的来源,即:“录用”环节,在市、县、乡党政机关补充录用国家公务员,各行各业招聘录用工作人员时,要有一定的女性比例,某些岗位还应明确定向录用女性;“选调”环节,各级各部门在选调干部时,不得设置性别限制条件,保证女干部有资格、有条件参加同等竞争。要注意坚持政策引导,吸引更多的女性到基层工作;“机构调整”环节,要注意保持女干部和女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相对稳定。二是要进一步扩大选人识人视野,多途径发现女干部。注意在“组织推优”、“公开选拔”和“干部考察”等活动中发现女干部,还要注意从国有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以及女性比较集中的行业选干部,促进“三支队伍”之间的女性人才相互流动,得到合理配置。要加强对干部素质的了解,发现有发展潜力和有培养前途的,应适时列入后备干部培养名单。三是要建立后备干部名单,明确女干部培养目标。要根据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和市直部门领导班子配备要求,按照副职“1:2”原则,建立后备干部名单,按照女干部的比例不少于20的要求,单独建立女后备干部名单。要根据领导班子建设规划,遵循女干部的成长规律,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落实培养措施。四是加强女后备干部的培养。要把培养选拔女后备干部工作纳入整个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加强跟踪了解,切实做到备用结合,实行动态管理。在女后备干部名单调整充实时,要注意充实懂经济、会经营、善管理的经济型女干部和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实干型女干部,同时要十分关注长期在艰苦环境和复杂条件下工作的女干部,为她们提供更多的支持和更大的帮助。
三、着眼长远,强化措施,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女党员工作
党的先进性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党员队伍建设是党的先进性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发展女党员工作是党员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项重大内容。我们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立足于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把这项工作作为党员队伍建设、实现党的工作全面有效覆盖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来抓,进一步改善结构和分布,不断提高我市发展女党员工作水平。
1、明确目标,实现女党员数量逐年增长。根据全国全省工作座谈会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发展女党员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发展女党员工作要取得“三个突破”:一是发展女党员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适度增长,女党员比例逐年提高。到2010年,女党员总量达2.2xxxx名,占全市党员总数的比例突破17,约占全市妇女人口总数的2左右。二是到2010年,全市每年新发展的女党员突破130xxxx。从2007年起,新发展的女党员占同期发展党员总数的比例争取达到35,以后每年力争提高2-xxxx百分点,到2010年达到40左右。其中,农村发展女党员力争年提高xxxx百分点以上。三是建立一支稳定的女入党积极分子队伍,通过五年的努力,全市女入党积极分子的总量要突破300xxxx,占全市入党积极分子总数的1/3左右。——每年新发展女党员在结构上要努力实现“三个百分之五十”:一是农村、企业生产和服务一线的要占新发展女党员的50以上。二是高中文化程度或相当文化的要占新发展女党员总数的50。三是35岁以下的女青年要占新发展女党员总数的50以上。
2、坚持标准,确保新发展女党员的质量。要按照《党章》的要求,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十六字方针,注重先进性,把好发展女党员质量关。要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重点做好在青年中、在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发展女党员的工作,吸收大批优秀女青年入党,增加党员队伍中女青年的比例,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增强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在农村,要注意吸收村组干部、回乡毕业生、致富能手、科技示范户、产业大户以及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的优秀女青年入党。在企业,要注意发展积极投身企业改革,在重要、艰苦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以及在下岗分流、实现再就业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妇女入党。在学校、科研院所等知识分子比较集中的单位,要注重在教学、科研骨干中发展女党员。要重视做好街道社区、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女党员工作,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3、强化基础,建立一支稳定的妇女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要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通过基层党校培训和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等多种形式,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为中心内容,深入学习马列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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