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创办非公有制经济的工作保证措施
第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大力鼓励城乡居民创办中小企业,从项目立项审批和生产经营一系列过程中积极为他们服务好,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第二,鼓励再职人员带薪留职,创办、领办、受聘中小企业,发挥他们文化层次高、头脑灵活、信息广泛的优势。
第三,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金融机制,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服务创新,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
第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大力发展中介服务,积极开展创业服务,支持开展企业经营和员工培训,加强科技创新服务。
第五,维护非公有制经济的职工合法权益,完善企业财产保护制度,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工会组织。
第六,改进政府对非公有制的监管。首先改进监管方式,公开监管制度,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水平,及时发布监管信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强劳动监察和劳动关系的协调,由其是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执行劳动合同,工资报酬,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险等法规、政策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关系,健全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及时化解劳动争议,促进劳动关系和庇,维护社会稳定。
第七,规范国家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收费行为。进一步清理现有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收费。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加强对各类收费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及各种摊派行为。
第八,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指导。要根据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需要,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手段。要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动态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产业政策、发展规划、投资重点和市场需求等方面的信息。建立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工作协调机制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之间配合,形成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合力。
第九,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大力宣传党和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宣传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和表彰非公有制经济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形成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良好社会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