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强大合力。逐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新农村建设科学、规范、有序进行。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建立“示范村”建设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协调指导全市开展示范村建设工作。协调会议制度由市长或市委、市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牵头,各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具体事务由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相比其他兄弟县(市),我市新农村建设行动较快,起步较早,但在建设中遇到了不少的问题:主要是农村经济发展缺乏大企业、大产业、大项目的支撑,政策增收的空间
日益缩小,农资物价居高不下;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社会事业发展滞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严峻;农业农村发展的体制障碍依然存在;农民的整体素质偏低,从事农村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干部能力水平与面临的形势和肩负的任务不相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我们要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边实践边探索,不断破解难题,不断创新方法路径,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线,奋力实现我市“三农”工作的新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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