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环境,实现政治稳定与经济发展的“双赢”和良性循环。
二、致力于维护好群众利益,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
我们一直都强调群众利益无小事,要善待百姓,关心群众,这是完全正确的。中央领导再三强调“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是指导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一个重要指针。各级领导必须牢固确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牢固确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意识,牢牢记住我们的权力是为人民服务的,是为人民谋利益的,要保持党和政府与人民的血肉联系,要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去倾听民情、了解民意、纾解民困,在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实际困难上下功夫,特别是对转制职工、下岗工人、失地农民、受灾群众等困难群众遇到的生产生活问题,一定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帮助解决,切实把党的政策落实好。
当前,正是矛盾多发时期,各种新问题、新情况相继出现,许多潜在的矛盾逐渐显露,新矛盾引发老问题,老问题形成新矛盾,新老交织,矛盾重叠,构成了新时期各种社会矛盾表现的基本形式,使新时期政法和信访工作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当前,我市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推进的时期,涉及广大群众利益的征地拆迁、收入不均、社会保障不到位、环境污染等问题尤为突出。这些都是人民内部矛盾,比如征地拆迁问题,政府从长远的角度来讲也是考虑群众的利益,但是对局部地区、对少数群众个人来讲可能产生一定影响。如何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是对我们政法及信访工作者的一个重要挑战。我们要善于去化解这些人民内部矛盾。要进行疏导,行政手段、思想教育手段和法律手段并用;要像中医治疗一样,进行“清火、化淤、解毒”,决不能把这些矛盾问题淤积成为病瘤和癌症。
清火就是立足思想疏导,清除群众的火气和怨气。在制定政策、研究决策和出台改革措施时,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出台前要反复调查论证,把握好舆论导向,做好宣传解释和思想工作,争取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防止因决策不当或宣传引导不力引发矛盾纠纷。出现群体性事件苗头和发生群体性事件时,不能只想着怎么对付群众,不能只强调自己的权威,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特别是要到困难大、矛盾多、群众意见突出的地方去,了解民情民意,理顺群众情绪,引导群众树立大局意识,认识到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只能靠发展来解决。要设身处地地体谅普通老百姓的艰辛,体察群众的情绪,说话和气,办事公道,满腔热情地为群众服务,通过我们的实际行动传达党和政府的温暖,树立政法队伍的好形象。
化淤就是立足釜底抽薪,着眼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要掌握“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的工作规律,区分性质、讲究策略,把握时机、严格执法,依法调处,千方百计、冷静稳妥地缓解、化解矛盾。去年,我们组织了“信访大篷车”,由四大班子领导牵头,组织政法、信访等部门参与,到矛盾多的地方集中下访,以稳定人心、稳定大局,收到了良好效果。但这种方法是信访问题突出时期的非常之举,要保证一个地区的长治久安,关键要建立健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化解机制。要总结推广信访工作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综合功能,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认真梳理分析,采取针对性措施,逐一予以解决,坚决防止矛盾激化、酿成群体性事件。要建立健全快速有效的处置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社会保障和就业安置等现实问题和有关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专案研究,下决心解决一批带普遍性的重点问题,切不可沉不住气,切不可图省事,切不可因简单粗暴而激化矛盾。
解毒就是立足教育和打击并举,形成对社会稳定的控制力。教育不是万能的。在强调关心群众利益的同时,也要正确理解,区别对待,对个别人员的无理要求,不能迁就,在处理这些问题上,既要关心群众,善待群众,同时也要坚持原则,有些事情就是因为原则松动了而引发的矛盾。比如对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