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偿还,没有集体经济收入的村,争取上级资助解决;对于该由农户承担的债务,应根据农户的不同经济条件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对于有能力偿还的,应加大催收力度,对偿确实有困难的,可视情况分年度收取;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呆帐、死帐,应按规定核消。对待各种债务应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解决,如经当事双方同意除采用现金外可用劳务、实物抵债等方式。严格控制新增负债,乡村兴办公益事业必须考虑乡村经济发展水平和承受能力,防止新的债务产生。
3、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推动民主议事。实行“一事一议”制度是推行基层民主理财的有益尝试,要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农民真正了解政策,当家作主。二是要严格“一事一议”筹资程序。“一事一议”筹资必须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村民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所办公益事业的预算方案,筹资方案必须经2/3以上村民代表会通过,杜绝达不到法定人数乱议,更不能违反政策乱议。三是提高“一事一议”资金的透明度。在每项“一事一议”筹资中,从预算、议事、筹资到使用、结算的各个环节,都要逐笔逐项的公布于众,让群众对“一事一议”筹资款项“交的舒心,用得放心”。四是要加大督查力度。首先督查“一事一议”筹资的准备工作,看准备工作做得实不实,群众是否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其次是督查“一事一议”筹资的议事工作,看村委会提出的方案符不符合当地实际,村民代表大会的召开是否流于形式,参加的人数是否达到法定人数,表决人数是否达到法定标准;最后督查“一事一议”所筹款项的管理工作,看所筹资金是否实行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款专用。
4、真正转化职能,做好六者。农村基层组织要真正转化职能,做党的先进文化的传递者,发展农村先进文化,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积极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使群众对精神生活得到满意。做农村政策的宣传者,向农民群众及时、准确地提供各种政策信息、科技信息等,帮助农民解决“市场需要什么,种什么赚钱”的问题。做发展经济的服务者,向农民群众提供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和各种农用生产资料,以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不至于因缺乏资金、物资而受阻。做传授技术的指导者,向农民群众提供先进实用的新技术,并在技术操作等方面给予具体的指导、示范和培训。做开拓农副产品市场的联络者,着力解决长期存在的农副产品卖难的问题,使农民从产品的销售中获得收益。做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引导者。充分发挥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帮助村党支部不断拓宽渠道,积极引导、鼓励和组织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