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审议意见的办理工作列入督办工作事项。常委会工作机构要及时了解办理工作的情况,加大督办力度,采取检查、调查等形式,督促承办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办理情况书面报告常委会。主任会议要定期听取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对不认真办理的承办部门,提出批评意见,或进行跟踪视察,督促其尽快办理;对拒不办理的部门,要按照法定程序采用质询、罢免等硬性手段,促进审议意见的办理工作。
(五)、坚持原则,依法开展人大审议。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必须坚持原则,依法进行,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
一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要充分发扬民主,切实尊重和保护人大代表、组成人员的民主权利,保证言论免责权,让大家都能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使会议的各项审议最大限度地体现集体的意见和智慧。在民主的基础上,要特别注意正确地集中,防止任何形式的个人独断专行,保证决策的正确性。
二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定审议议题要从实际出发,每次会议议题不宜过多,避免泛泛而谈,流于形式。会议审议要做到实事求是,一分为二,客观公正。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形成的书面审议意见要符合实际,切实可行。
三要坚持抓大事的原则。要抓大事、议大事、管大事,抓住重大的、长远的、宏观的、全局的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认真地审议,力求议深议透。
四要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的原则。jzm同志指出:监督“一府两院”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这种监督是一种制约,又是一种支持和改进。人大对“一府两院”的合法、正确的行为给予肯定,就是支持。人大通过监督,帮助“一府两院”纠正失误,减少损失,吸取教训,改进工作也是支持。
(六)、联系实际,大胆改进审议方式。
一是分组审议与专题审议相结合。为了使审议内容和审议形式得到最佳统一,会议在安排分组审议的基础上,可围绕本地经济建设、改革开放过程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审议,组织一部分熟悉有关方面工作的代表、组成人员参加审议,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直接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当场解答和办理代表提出的有关问题。这样使审议的重点更加突出,审议的深度、广度得到明显体现,从而有效地促进审议质量的提高。
二是一般审议与重点审议相结合。为避免审议中的“冷场”、“走题”等现象,在会前可选定一部分熟悉有关方面工作、语言表达能力强的代表、组成人员作为重点发言对象,通知他们尽早搜集有关资料,列出发言提纲。会上,他们的发言在整个审议过程中要起到主导、启发他人的作用,保证审议的效果。
三是书面审议与口头审议相结合。单纯采用口头审议的形式,既受时间的限制,又使少部分心中有数而不善言辞的代表、组成人员难以表达清楚个人的意见和建议。为弥补不足,可采用书面审议与口头审议相结合的方式。印制书面审议专用稿纸发给代表、组成人员。代表、组成人员利用休息时间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上反映一些不宜面对面直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这样使审议的形式更活,审议意见也更具有全面性、深刻性。
四是审议与表决相结合。为保证审议意见最大限度地反映集体意愿,更加符合法律,会议在联组审议的基础上,应尽快形成书面审议意见的初稿,并及时提交会议进行表决。如表决通过,再交由“一府两院”依法办理。
(七)、不断改善、构建基础保障体系。
首先,要加速推进政治体制改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依法治国方略的大力推进,要更加重视解决领导体制问题,依法理顺党委与人大、政府、司法机关之间的关系,做到各司其职,并且逐步走向法制化、制度化。
其次,要建立工作通报制度。要从法制上进一步明确一切国家机关都要向同级权力机关报告工作的制度。“一府两院”的重要文件,包括工作计划、重要决定、规章制度、重大事项的处理等,必须及时报送。这样便于监督者更加了解被监督者的情况,更好地实施监督。
最后,要加强监督主体的自身建设。一是思想建设。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以及邓小平理论、jzm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深刻认识到人大代表依法审议是代表广大人民的利益和意愿,自觉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具体形式。二是作风建设。要不负人民重托,树立良好作风,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走访群众,联系选民,了解民意,反映民情,敢为群众鼓与呼。三是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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