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行业参与、部门帮扶、党员帮带、民间救助和个人捐赠等途径扶贫济困,努力形成“大扶贫”的工作格局。
3、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要坚持把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纳入县域经济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办检查,严格考核兑现,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考各级各部门年度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的重要依据。激励和督促各方面紧紧围绕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和任务目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把新农村建设真正落到实处,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大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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