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当前,我省农村规划严重滞后的问题非常突出。据统计,截至2005年底,全省累计完成村庄建设规划编制率仅为26左右。由于缺乏规划指导,导致不少村庄建设布局混乱,居民点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有新房无新村”;建新屋不拆旧宅,土地浪费严重;不少农村的重大安全隐患都与没有规划有关,如:农村的饮用水源被工业、养殖业或生活污水污染,居民喝不上干净水;过境公路穿村而过,公路与住宅之间几乎没有退让距离,对村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威胁;有些村庄选址不当,把住宅建到了泄洪区、泥石流区或地下采空区等等。
为此,在全面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机遇面前,在农民对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既有愿望又有能力的“节点”上,必须将农村规划真正纳入各级政府的工作范畴,强化规划的龙头地位,开展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新思维之:首先培养新农民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之所以“新”,还体现在强调如何更多地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打造新农民这一点上。以往讲扶持“三农”,更多是在强调项目、资金,现在更多地强调人的发展才是真正的发展,这体现了新的发展观。
《决定》原文:
●大力开展农民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各级政府要造就有利于农村实用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促进农民学文化、学技术,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文化科技素质,培养有创业本领的新型农民。
●加强农民思想道德教育。深入开展农村形势政策宣传教育活动,结合“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在农民中广泛树立“勤劳、自强、互助”精神,引导农民勤劳致富、自强不息、团结互助,消除好逸恶劳、无所作为、“等靠要”、自由散漫的思想观念;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树立“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增强农民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观念。
●加强农民法制教育。各级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要积极开展对农民的法律咨询服务,加强农村普法宣传,增强农民法制观念,使农民知法、懂法、守法,增强农民依法维护权益能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
《决定》解读:
早在20世纪5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西奥多·w·舒尔茨就提出人力资本的概念。他在研究美国及其他发展中国家时,发现人的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是现代农业生产率迅速提高的重要源泉。因为土地的面积总是有一定限度的,其在农业发展中的作用正逐步下降,而人力资本所起作用则越来越重要。人力资本投资的收益率远远高于其他投资的收益率。舒尔茨的研究成果表明,在美国半个多世纪的经济增长中,物质资源投资增加4.5倍,收益只增加3.5倍,而人力资本投资增加3.5倍,收益则增加17.5倍。他认为学校教育在人力资本投资中至关重要,通过发展学校教育,提高劳动者的知识水平,可以大大降低推广农业技术的成本,显著提升农业生产率,也有利于把传统农业改造成为现代化的农业。
目前,我省农村劳动力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84.1.我省乃至全国,农村落后于城市,有多方面的原因,但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农村教育的严重滞后,农村居民受教育的程度明显偏低。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决定》关于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的重要意义之所在,加大政府公共财政对农村文化教育事业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