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紧急通知》(建质[2006]79号),加强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严禁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参加建设项目招投标、工程总包、分包等任何建筑施工活动。各镇区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强化工程质量意识和安全观念,对属于本镇区管辖的工程加强管理,认真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要查处到位。对这次建设工程质量大检查中存有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的工程,县政府对一些企业和责任人已研究了具体的处理意见。这充分表明了县委、县政府抓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察、安监等有关部门要逐项抓好落实,逐个企业抓好落实,坚决处理到位。对各个工程的整改方案,要跟踪抓好落实。对限期内完不成整改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该封的封,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要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对同意或批准使用而未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制度和优胜劣汰机制。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电视、报纸上予以曝光,记入不良信誉档案。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要坚决予以停止工程招投标,降级、撤消施工资质,直至清除出建筑市场处理。
三要舆论监督到位。对这次工程质量大检查的结果,要通过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对建筑企业进行排名,对施工工程质量排名,对项目经理排名,要让全县群众知道哪个施工企业是优秀的,那个施工企业是不合格的。对今后发现的不合格工程,发现一个,曝光一个,处理一个。以此增强建筑企业的搞好建设工程质量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到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是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定程序,是政府对工程项目质量情况的最后认可,是工程项目交付使用前的最后一关,必须严格遵守。县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公室是政府法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机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所有工程项目不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一律不得使用,房管部门不得给予确权;对于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而擅自使用或给予房屋确权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同志们,工程质量问题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我们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荣辱观,紧盯目标,强化治本,着眼长效,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扎扎实实地做好基础工作,狠抓措施和责任的落实,为保持全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为构建文明和谐社会,实现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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