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带头督查,带头落实。同时,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政府督查事项的承办工作,并经常过问这项工作,注意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交任务、压担子,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进一步把政务督查抓实抓好。
二是要密切配合。区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区政务督查工作的牵头单位,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认真负责地做好承办事项的落实和反馈工作。在收到区政府办公室的督查事项后,要立即组织办理,按时按要求按程序反馈办理结果。对一些因情况复杂,不能按时办结的工作,要及时报告原因和阶段性进展情况。上报办理报告须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发后报送。反馈情况务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三是要创新方法。政务督查工作具有很强的时效性,这就要求我们的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在方法上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创新。从我区的情况看,解决督查形式、手段单一的问题应作为政务督查方法创新的重点。具体要做到“四个结合”,即搞好办公室督查与职能部门督查的结合,大督查与小督查的结合,重点督查与全面督查的结合,明察暗访与督上查下的结合,不断提高督查质量和效率。
四是要狠抓落实。我们督查工作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落实,所以必须把落实作为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级各部门的督查机构和工作人员对列入督查的问题,必须用心思考重点难点,找准关键环节,采取有力措施,选择恰当方法,扎扎实实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锲而不舍,一抓到底,务必保证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交待。特别是对于为民服务联动转来的群众来电、来访事项,能办的要按期办结,一时办不到的要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各承办单位办结之后,必须一一征求群众对办理结果的意见,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决不能应付了事,更不能把矛盾激化酿成事端,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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