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变相减免税;税收优惠政策也要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积极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要继续坚持“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方针,深入贯彻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积极推行执法责任制,强化纳税服务,大力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要抓重点地区、重点税源,继续深入开展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清理漏征漏管户,进一步推行建账和实施查账征收。要继续做好依法治税、从严治队和科技加管理“三篇文章”,找准结合点,落实到征管,落实到基层,保证各项征管措施落到实处,为圆满完成财税收入任务提供制度保障。
三要积极调整支出结构,保证重点支出需要。要按照“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继续实行和完善“以奖代补”政策,保证干部职工基本工资的正常发放。要保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保证社会保障、扶贫、救灾等维护社会稳定的支出需要;努力增加对农业、教育、科技等的投入并及时足额到位。及时拨付应由财政负担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资金。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继续探索有效的国有资产经营体制和方式,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继续按照“统筹规划、集中资金、突出重点”的原则来安排,坚持专款专用、注重效益。要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支出预算,压缩非生产性和一般性开支,严禁新开工建设脱离实际的各种“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厉行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
四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公共财政是一个经济范畴,也是一个政治范畴,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共财政,具有重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意义。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共财政的总体要求是:按照“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在努力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和增加财政收入的前提下,将财政支出主要用于满足维护我国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社会公共需要,包括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的公共需要,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不断提高国家的综合实力和人民的生活水平。只有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进一步做好财税工作,才能更有效地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更充分地为建设和发展先进文化提供财力支持,更全面地维护我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只有加快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财政,才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财力保障。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是构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环节,也是彻底转变政府职能的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凡是市场体制能够解决的问题,政府就不要介入,不要“越位”,对满足社会需要而必须提供的公共服务,政府则要积极介入,不能“缺位”,只有把公共财政建立健全起来,才能从体制上解决政府职能的“错位”。
要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就必须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为此:
一是大力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实行部门预算,就是要增强预算的完整性、统一性,增强预算的透明度和规范化,完善财政监督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年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扩大部门预算试点范围,加大部门预算的编制力度,通过实行部门预算为综合财政预算奠定良好的基础。综合预算的实质,就是把现行预算内和预算外的资金统筹兼顾起来,统一编制部门预算和国家预算,最终达到取消预算外资金。部门预算不能流于形式,一定要在深入细化预算上下功夫。
二是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有利于规范预算执行程序,方便预算单位及时用款;有利于提高预算收支过程的透明度,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运行,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有利于合理调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政府调控能力。要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扩大国库集中收付试点范围,加强协调指导工作,在“十五”期间全面建立和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三是着力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从收入的角度看,要做到“取之合法、规模适当、收缴分离、纳入预算”,防止乱收、滥罚以及坐收坐支;从支出的角度看,要实行“收支脱钩”,执收单位上缴收入不再与其支出安排挂钩。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中央从制度上、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大举措,有利于执收执罚部门转变职能,从收钱、分钱等繁杂事务中解脱出来;有利于保证公正执法,杜绝乱收、乱罚、截留、挪用和坐收坐支现象;有利于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深入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是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有利于节约财政资金,防止腐败,强化政府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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