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一)强化责任。为了加强对教育活动的领导,省院成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教育活动的具体指导。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周密部署,对教育活动进行安排指导,督促检查,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处室教育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本部门教育活动的领导,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真正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二)领导带头。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不仅要抓好教育活动,而且要以身作则,积极参加教育活动,带头学习讨论,带头清理思想,带头查摆问题,带头进行整改。对分管工作在法治理念和执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首先要从自身找原因,把自己摆进去,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深刻反思,总结教训,认真整改,为广大检察人员作出表率。
(三)统筹兼顾。既要提高认识,端正理念,又要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实际工作,是这次教育活动的基本目标。同时,必须统筹兼顾,在搞好“五个结合”上下功夫、求深入、见成效。要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同推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同执法规范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同“保持先进性、建功‘十一五''”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同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相互促进,达到提高素质、推进工作的目标。
(四)抓好宣传。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和检察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教育活动的根本目的、重大意义、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宣传检察机关开展教育活动的重要部署、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宣传教育活动中的先进典型。通过集中宣传,赢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教育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同志们,搞好这次教育活动意义重大。我们要认真贯彻政法委、高检院和省院的工作部署,把省院机关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抓出实实在在的成效,统一思想,团结奋斗,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顺利实施我省“十一五”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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