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一)坚持三级联动。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多,仲裁工作量大,全部依靠区农村土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不太现实。因此,各镇(开发区)要根据《××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工作规则(试行)》的要求,切实承担起责任,按照村、镇、区三级联动的原则,逐级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该由哪级调解组织处理的,就由哪级处理,决不能因为组建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而把矛盾上交。各镇(开发区)、村要做好做细工作,及时调解问题,争取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坚持调裁联动。一要坚持协商优先的原则。要根据《××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工作规则(试行)》规定,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要由当事人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再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二要坚持基层调解的原则。土地承包纠纷要立足基层调解,村、镇(开发区)要落实调解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加大调处力度,有效化解土地承包纠纷,尽力把矛盾解决在最基层。三要坚持逐级调解的原则。要严格按照《调解规则》规定,由村、镇、区三级逐级进行调解。先由村组织调解,村调解不成的到镇,镇调解不成再到区。原则上不得越级申请调解。
(三)坚持部门联动。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区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沟通协调。区委农工办作为这一项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把这一项工作搞好。同时要及时妥善处理二轮承包遗留问题,进一步规范、完善承包、流转合同,实行长效管理,做到承包地块、承包面积、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四到户”,从源头上减少土地纠纷矛盾。区各有关部门要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公、检、法、司等部门要推荐富有多年司法实践经验的非现职工作人员担任兼职仲裁员。对于仲裁过的案件,凡是需要强制执行的,司法行政部门要能够给予必要的支持和配合,确保仲裁结果的权威性。涉及到相关政策把握和业务知识时,区农林、水利、国土、民政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给予大力支持。
我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一定能够为我区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作出卓越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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