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面临了新闻媒体对我们审判作风的报道,由于我们对媒体监督的认识不足,导致了对此事处理的不够妥善。在第一次被采访之后,没有引起各级领导的足够重视,以致采访领导被拒绝,导致媒体不仅对审判作风有看法,对我们的接待作风也不满意,使对我院不利的报道程度加大了。在第一次报道之后,大部分人从法院的荣誉出发,对媒体产生了对抗情绪,处理问题不够冷静,从而导致了第二次被报道。因此我们要正确对待媒体监督,认识到媒体监督是对我们工作的一种促进,尽管有些失实,但我们不能不承认我们工作中有过失,近几天来,全院的审判人员及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紧张起来,都在查找审判作风和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加以改进,这也体现了我院干部同心同德、同舟共济的品德,对这次媒体爆光,只要我们能正确认识,我们的工作会不断得到社会认可。
教训之四,在法院管理上还存在着一定的漏洞。我院被《新文化报》报道后,党组连续召开会议,对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反思,通过反思,认为我们在管理上还存在着一定的漏洞。一是对干警管理不到位。我们之所以能存在审判作风问题,证明我们平时工作不到位,特别是对干警进行的形象意识教育、大局意识教育、责任意识教育、依法办事意识教育还没有到位,尽管每年都开展各种教育,但教育活动留于形式,没有切实起到作用,导致审判干部司法为民思想不牢固,存在特权思想或违法违纪现象。二是领导责任制没有得到真正落实。干警在审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特别是审判作风方面的问题,我作为九台法院的第一责任人,由于平时管理教育的不够,工作抓得不实,在作风建设上还存在死角死面,应发现应解决的问题没能解决,我应负责。但深刻反思,班子成员也存在软的问题,对发生的问题不敢管,不会管的问题也存在。我们每年都清理超审限,清理卷宗归档等,前些时间还在搞,问题发现没有?都是由副院长专门负责的,工作年年搞,问题查不实,足以说明我们的工作缺乏一种务实的精神,遇到问题绕着走,处理问题抓不住实质,怕得罪人,不敢抓、不敢管。三是首办责任制没有落实。仅就我院被《新文化报》报道一事,当时记者对庭里和院级领导进行了采访,都是能推就推,对工作不负责任。做为一级领导,首次接待就有责任把问题处理好。再有,不能及时稳定局面,处理好问题,没有大局观念,及时报告,否则我们的工作就不会这么被动,所以,无论是从首办责任制的角度还是领导责任制的角度,我们的领导都是有责任的,都应该深刻总结经验教训,切实承担起责任。
三、我院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
第一,要切实转变作风,真正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观念。
作风问题是法官的声誉,关系到法院和法官的生死存亡。法官应是社会群体中一个模范的形象人。因为我们是调解社会诸多矛盾的终端,也就是人民群众最值得信赖的最后一道屏障,所以做为一名法官,不仅要有很高的法理素质,更应具有一定的道德素质。在作风建设上我们还存在以下问题必须立刻改进:一是对待当事人的态度上部分同志存在着生、冷、横、硬问题,其表现是:答复当事人没耐心,语言生硬粗鲁,“我就这么办了,你愿找谁找谁去。”有的在接待当事人时,没等当事人急,他先急了。有的人成天大大呼呼,什么都不在呼,致使群众无法接受;二是存在着横、漏、推、拖、浮的问题。“横”即态度蛮横,在审判工作上表现为判决书不讲具体道理,语言表述过于简单化,对当事人也不讲道理,高高在上,唯我独尊;“漏”即泄漏审判机密。合议庭还没合议,先把个人意见告诉了当事人,合议庭刚合议完就把裁决结果告诉了当事人,甚至会还没开完,当事人连谁说什么都知道了;“推”即应该自己解决的问题推给别人,有时只要权力不要责任,本应自己管的事,你踢给我,我踢给你;“拖”即拖延下判,拖延执行,搞的当事人精疲力尽,怨声载道。存在拖的问题,一方面是有向当事人卡要的倾向,不给好处不办事,拖起来看。一方面是双方都给好处了,左右为难就是拖;“浮”即作风漂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