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环境。
基于对现状的把握和问题的分析,我们认为,我市民办教育的发展到了一个关键时刻,有许多认识和实践上的问题需要我们研究、探索和解决。我们要进一步明确当前民办教育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教育系统要以思想解放促进教育发展,把教育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环境中去认识,增强教育市场意识和开拓创新意识,以发展民办教育为突破口,推动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2003年,市委、市政府颁发了《关于实施中小学教育六项工程的意见》,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实施民办教育促进工程,到2006年,民办教育固定资产总投入达到2亿,民办学校在校生占全市在校生的比例高中达到10、初中达到8、小学达到5、学前教育达到50。对照这一要求,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民办教育的发展任重而道远。
三、加大支持、服务和管理力度,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民办教育是整个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民办教育又是新生事物,需要倍加爱护和关心。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规范政府的管理行为,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加大对民办学校的支持、服务和管理力度,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有序发展。这里,我想从教育主管部门的角度来强调几点: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这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也是最重要的问题。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观念不转变,支持民办教育肯定是一句空话。所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从构建多元化办学体制,推动教育进一步改革和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民办教育的重要性,把民办教育的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民办教育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
(二)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从民办教育发展历史来看,随着数量和规模的扩大,民办学校与公立学校、民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的竞争加剧,竞争将成为影响民办学校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除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为民办学校创设平等的竞争平台以外,教育部门要特别在师资配备,职称评定、招生、教科研等方面给予民办学校实际的支持,提高学校的竞争和发展能力。
(三)规范管理。一是要规范准入,依照法律和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以及教育发展规划,严格审批新办民办学校,并纳入相应的管理渠道。我们在积极鼓励的同时,也要反对盲目办学,一哄而起。二是要加强年审年检,强化对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三是加强学校招生宣传的管理和学校财务的监督,确保民办学校依法办学。四是加强信息网建设,及时了解学校的情况,出现问题快速研究解决,做到防患于未然,维护民办教育的整体形象和教育的整体利益。
(四)加强引导。加强对民办教育办学的引导是各级教育部门担负的重要职责。一是根据教育发展规划,引导社会资金有序进入教育领域,特别是举办民办幼儿教育,推动我市幼儿教育快速发展。二是鼓励优质学校利用富余的教育资源,启动“名校”办民校,让优质公办教育资源在民办教育中得以体现,实现教育资源的重组和优化。三是推动公办学校后勤社会化,利用社会资金支持公办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实现教育资源的交汇融合。四是加强民办学校校长和管理人员的培训,促进其树立新的教育理念,提高管理水平,引导他们在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建设、学校安全、校园文化建设、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加强管理,遵循正确的办学方向,依法办学,规范办学。五是着力引导民办学校树立品牌意识、质量意识,发挥体制、机制的优势,提高办学水平,打造一流、精品、具有特色的民办学校,为我市教育事业增光添彩。
同志们!推动民办教育发展是实施教育六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市教育进一步改革和发展的客观需要。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统一思想,振奋精神,真抓实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