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经过前阶段的改革,我市“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基本建立,经费投入得到保障并实现稳步增长,农村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下一步,要按照义务教育抓均衡、均衡重点抓农村的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加大城乡教育资源统筹力度,促进农村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一要进一步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县、区政府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责任主体,要更多地承担起责任,进一步加大投入,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在编制本部门预算时要向农村倾斜。乡镇政府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努力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市级财政要通过增加转移支付,增强区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能力。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在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同时,增加对职业教育、农民培训和扫盲教育的经费投入。
二要加大教育资源统筹力度,积极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高中阶段学校向县城集中,初中向中心镇集中,中心小学向乡镇所在地集中”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布局。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促进城乡师资力量均衡配置,加大城镇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的力度。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扩大和普及十五年教育。今年秋季入学起,全市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学校的公用经费各级财政必须足额到位。
三要继续抓好农村教育“四项工程”。扎实做好农村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免费提供爱心营养餐、食宿改造、教师素质提升等工作。根据农村发展实际和农村教育发展需要,深化农村教育教学方法改革,加强新课程实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行多样、灵活、开放的办学模式和培训方式,切实培养能真正服务于农村的各类人才。
(三)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县区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问题,从表面上看是政府层级之间的财力分配问题,但从更深层面来看,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公共资源和公共产品的配置问题,事关构建城乡基本均等的公共服务体系的大事。因此,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从事权与财权相对应的原则出发,立足新的乡镇职能定位,进一步完善县、区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一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要综合考虑乡镇经济发展水平、税源基础、财政收支规模等,合理划分乡镇类型,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对由乡镇改为街道办事处的,原则上作为派出机构,实行部门预算管理;对经济发达、财政收入规模较大、具有集聚和辐射作用的中心镇,要进一步完善县、区对乡镇的财政管理体制,赋予相应的责权利;对经济薄弱乡镇或财政收支规模较小的乡镇,可推行“乡财乡用县管”的财政管理方式,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增加财政转移支付,保证必需的公共支出和必要的正常运转经费,不断增强乡镇为民办事的实力。
二要完善政策,规范管理。要积极鼓励乡镇培植财源,增加分成,完善对乡镇实行的“划分收入、确定基数、超收分成、短收赔补”政策,充分调动乡镇生财有道的积极性。要坚持实行“一公开、二完善、三建立”的管理制度,在确保乡镇人员经费和日常经费的基础上,重点加强支出管理,规范乡镇财政的支出项目和支出范围,提高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能力。
(四)控制和化解乡村债务。乡村债务是长期积累形成的,成因复杂,化解难度大,是影响当前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大难题。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一是再也不能干越俎代庖的事,坚决防止旧债未了添新债;二是新官必须理旧债,这是政府信用问题、形象问题。在工作中,要着重抓好三件事,加强乡村债务管理,坚决制止新债,逐步化解旧债。
一要认真核查,摸清底数。要对乡村债权债务情况开展全面细致的核查摸底工作,在分清性质的基础上,制定相关政策,按照区别对待、分类化解的原则,落实偿债责任和偿还计划。市×××、区财政都要制定控制和化解乡村债务的具体政策措施。
二要坚决制止发生新的债务。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注重从源头上制止发生新的债务。今后乡镇建设项目必须报上级政府审批,凡未经乡镇财政部门和上级财政部门出具明确意见的,有关审批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各部门安排的涉及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开发项目,必须足额安排资金,不得留有缺口,一般不得要求村级组织安排项目配套资金;新农村建设要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规划先行、项目配套,先修后建、先易后难的原则。对违反规定造成新的债务的责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