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3)夜市摊位要统一摆放在人行道上,并通过与摊主签订卫生责任协议书,要求摊主搞好卫生清洁。
(4)十字街小菜市全部取消,搬迁到工商2市场内。
(5)主要街道禁止摆放广告牌匾、灯箱或有碍于市容的其他摆设。
(6)拆除沿街乱搭乱盖,对已陈旧破烂的太阳伞,及遮阳蓬要拆旧换新。
(7)严格治理乱摆、乱卖和乱贴、乱挂,做好“牛皮癣”的清除工作。
(8)对临街道建设施工户严格管理,要求搞好安全护栏,不得擅自多占用人行道,防止车辆带泥污染街道。
(9)坚决整治南华街路段的不规范摊点及乱搭乱盖。
(10)彻底整治322线过城国道的脏、乱、差,清理整治城镇中心小学小菜市场的摊点。
四、市政项目工程建设和街道整治的主要措施
1、实行领导分工和落实责任制。市政建设和街道整治是一个系统性工程,涉及各乡镇各单位,涉及社会各行各业,时间短、任务重、困难多,问题大,为此,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市政项目工程建设和街道整治市容市貌指挥部,由刘勇副书记和郭秀峰副县长组织协调,确保各项工程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同时实行领导分工挂点,落实目标责任,把项目工程和整治工作任务量化、细化,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单位,使每一项工作都有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四家班子成员项目工程的挂点安排也由县委办、政府办联合下文通知。各领导同志要按要求,真正负起责任。
2、实行单位责任制。在整治的街道,对街道上的单位实行责任制,每个单位既要负责本单位院落内的环卫进行整治、绿化、美化单位庭院,又要实行门前“三包”,负责街面上的环卫整治。要拆除违章建筑物,规范广告牌摆放、铲除街道杂草、竖立干净垃圾简(箱),保持街道干净、整洁。
3、实施“亮化单位”及时间要求
“亮化”单位主要有:县交通局、交警大队、环保局、检察院、计生局、教育局、卫生局、农行、人行、信用社、烟草公司(金叶宾馆)、宁中、花山宾馆、明都大酒店、矿山公司、供电公司、水电局、公路局。亮化工作要在水电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并要在2005年7月底完成。
4、“穿衣戴帽”工程改造
这项工作困难较大,涉及到单位民宅,实施“穿衣戴帽”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部门单位;第二阶段对民宅进行改造。主要单位有:公路局、水电局、矿山公司、汽车站、邮政、国土资源局、财保、人寿、宁中、金叶宾馆。“穿衣戴帽”时间要求是2005年8月底完成,各单位领导要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按城建要求做好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
5、部门配合,全力搞好整治工作
城建部门:要规范个体工商户的摊位和摊点,拆除街道两旁乱搭乱盖,设定停车路段、泊位,清除街道人行路上固定和流动的烟摊烟点,清扫占道的砂石堆及其它杂物。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吊销不符合城建管理和街道整治要求的各类摊点的执照,取销人行道上摆放的菜摊、猪肉摊,责令他们统一到工商市场内经营,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行为。重点整治宁明中学大门菜行、南华街、县城中心小学至百货商店路段乱摆乱设的摊点,防止这三路段交通堵塞。
交通管理部门:要依法严格管理从事营运服务工作的机动车辆,打击无证营运行为,严禁各类班车、面包车在街道上兜客,严禁超重超载车辆在街道上行驶;加强对“三马仔”车辆驾驶员交通规则和社会公德的培训教育,提高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文明行车的意识,严禁“三马仔”车辆逆道行车,严厉查处不按规定地点摆放车辆的行为。
环卫部门:以补植街道树木花草为重点,对县城各主干街道进行绿化、美化,重点是桥东大道、江滨大道。以街道路面清洁为重点,全面清理污泥、生活垃圾,保证街道卫生、整洁、不留卫生死角。要重新摆设垃圾简、垃圾箱,固定垃圾堆放点、堆放时限,严厉查处违反公共卫生的人员和行为。
供电部门:要制定县城亮化方案,指导实施“亮化”单位进行“亮化”,并对主干街道和支干街道路灯进行布设,使这些街道具有多层次、多形状、多色彩的光亮效果,烘托出节日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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