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火情,及时组织扑灭。一旦发生火灾,各职能单位和相关部门必须服从分配,迅速进入岗位,在政府和森防指的组织领导下开展扑火工作。凡是不听指挥、贻误战机的,坚决按有关规定处理。四是要加强扑火队伍建设,实现快速、高效。要按森林防火要求,建立培训好各类半专业扑火队,把防、扑火机具配足配到位,以适应森林防扑火的需要。五是要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扑火技能,确保扑火人员安全。六是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事机构的全体人员要紧急动员起来,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领导带班制和火情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发生火情要及时归口报告,正确处置。
执法力度到位,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工作的开展。森林公安机关要紧紧围绕林业部门的中心工作,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护森林资源为目标,继续坚持“严打、严管、严防”的工作要求,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规犯罪活动,及时查处各类涉林案件,为林业发展起好保驾护航的作用。
(三)加强乡村林业建设,巩固乡村林业的基础性产业地位
要认真贯彻《延边乡村林业条例》和《条例实施办法》,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林地经济的若干规定精神,提高农民依托林业创收致富的能力。针对乡村林地经营承包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一方面要尽快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加强管理;另一方面,要不断探索符合当前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有利于调动经营者管护积极性,有利于森林资源管理,有利于发挥森林综合效益的经营机制。
一是做好集体林资源管理档案的调整和完善工作。集体林管护经营承包后,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的所有权已发生流转,林业部门要及时调整权属关系,搞好林地边界界定工作,建立和调整森林资源档案。要为购买集体山林者和承包者以地块为单位建立相应资源档案,及时准确地掌握资源变化情况。
二是认真履行职责,强化集体林的监督管理。要监督检查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人合同的履行情况,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执行合同情况的记载,保证合同实施和兑现。
三是林业部门要协助乡、村和承包人制定包山管护和综合开发规划,搞好更新造林设计和技术指导,确保承包人尽快完成宜林地造林任务。要加强执法监督,保护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帮助山林承包者和购买者解决管护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协助他们履行好管护山林的职责。
四是对转入个人手中的林地,林业部门除了加强管理外,还要引导所有者充分利用好这些资源搞好林下开发,发展特色经济,结合全县建设药材大县这一有利时机,全面发展药用植物种植业、药用动物养殖业,最大限度地发挥林业用地的作用,把林业建设成为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同志们,全县林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已经清晰,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已经明确,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增强信心,团结进取,扎实工作,为实现安图林业的跨越式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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