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充分履行各自的职责。区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财政部门要不断研究扶助贫困残疾人的政策措施,加大财政资金投入,逐年增加残疾人事业经费,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管力度;民政部门要对贫困残疾人给予特别照顾,将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残疾人纳入低保、救济、救助、五保供养范围,要适当提高保障标准,同时拓展社区功能,切实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并促进社会福利事业改革和发展,大力推进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让更多的贫困残疾人受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更加重视和支持贫困残疾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落实就业政策,完善服务体系,加强技能培训,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不断提高残疾人就业及社会保障水平。教育部门要加大扶残助学力度,不断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努力增加特殊资源,完善助学金制度和“两免一补”政策,使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上得起学。卫生部门要做好贫困残疾人的医疗救助工作,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依托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积极开展康复服务。扶贫办要继续把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纳入全区扶贫开发总体规划,把残疾人的脱贫致富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优先予以扶助和支持。税务部门要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并在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公安、司法部门要加强贫困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严厉打击针对残疾人的违法犯罪活动。残联要发挥联系残疾人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了解贫困残疾人的需求和愿望,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工作。
(三)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良好氛围。扶助贫困残疾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扶残助残事迹,在全社会进一步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中华民族扶残助残的传统美德,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扶残助残工作。要继续开展对口支援和“红领巾助残”、“青年志愿者助残”、“一助一送温暖”等群众性助残活动,要在“万人万户”帮扶活动和“安居帮扶工程”中把贫困残疾人优先纳入帮扶对象并重点扶助。有关部门要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支持扶助贫困残疾人。
此外,根据市政府安排,我区将从3月份开始正式启动开展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通过这项工作的开展,全面掌握我区残疾人的基本状况,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及有关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规划提供切实可靠的依据。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对这项工作要给予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志们,扶残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人类良知的具体体现。让我们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加大扶残助残的工作力度,重点突破,整体推进,脚踏实地、开拓创新,为带领广大残疾人共奔小康,为我区新一轮的新发展、新跨越再作新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