诿扯皮、拖着不办。《山东省旅游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新建、改建、扩建旅游景区、景点项目,应当征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意,对此,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对待,切实遵守。同时,县旅游局也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学习旅游法律法规,提高管理水平和指导能力。要围绕全县旅游工作的开展主动想办法,出点子,当好县委、县政府和县旅游工作领导小组的参谋。第三,各景区点之间要形成合力。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打好“联合牌”,做到共同发展,共同受益。同时,景区点与周围乡镇、单位之间要妥善处理好关系,从旅游工作的大局出发,遇事多沟通,多体谅,共同促进旅游工作的开展。
同志们,今年全县旅游工作的任务已经确定,关键是狠抓落实。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确定的任务目标,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我县旅游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在全县旅游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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