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要狠抓政策的落实。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的《贯彻意见》即将下发,这些文件对促进再就业制定了更加优惠的政策和措施,省直有关部门的配套政策也将下发。鉴于中央和省里扶持政策内容已经非常具体,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我市不再出台新的政策,关键任务是不折不扣地抓好中央和省里政策的落实到位工作。中央和省的扶持、促进再就业的优惠政策,含金量较高,操作性较强,待正式文件下发后,市直各部门特别是计划、经贸、劳动保障、财政、民政、税务、工商、公安、金融、城建、卫生、教育等部门都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的操作办法。要根据省委、省政府《贯彻意见》做好配套政策的前期准备工作,落实好“三清”,即摸清四种人员底数;弄清资金补助额度;理清政策实施程序,扎扎实实地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各县(市、区)、各部门在贯彻配套政策措施时,凡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已经明确了的政策,包括财政支出、税费减免、资金信贷、工商登记、场地安排等,一定要把它用好用足,不能后退,不能模糊,不能扯皮,而只能更加优惠,更加便于操作,这是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保持高度一致的问题。对此,决不能含糊。
要建立督促检查制度,绝不允许在机关部门、基层单位或在某个具体经办人员身上出现梗阻、打折扣。过去我们制定的一些再就业优惠政策,下岗职工反映享受难问题,说明了一些基层部门在执行中走了样。今后在执行中一切与中央和省里制定的政策措施不一致的,地方都要全部纠正过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政策措施上来,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落实到位。明年年初市委、市政府将组织开展再就业工作大检查。重点检查各地、各部门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再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贯彻的情况,凡是发现再就业工作责任不建立、措施不到位、政策不落实的,要视情进行通报批评。通过督促检查,把再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六)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当前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抓好这项工作,就是讲政治,抓大事。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关心群众疾苦、密切党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高度,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认真负责,切实把工作抓紧抓好。千方百计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6%。要建立再就业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负责。要把控制失业率和增加就业岗位作为宏观调控的主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建立再就业目标考核体系,并作为考核政绩的重要内容。要发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再就业工作,组织各民主党派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为做好再就业工作出谋献策,贡献力量,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再就业,共同支持再就业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