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城镇特殊困难群众的子女就学问题。凡是列入救助对象的困难家庭的子女,要就近安排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实行减免课本费、学杂费等优惠政策,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解决城镇特殊困难群众子女上不起学问题。特困群众子女上高中、大学,有单位依托的,由单位给予一定补贴;无单位依托的由政府从救助资金中给予一定助学金补助。
三是城镇特殊困难群体冬季采暖费用问题。实行集中供暖的地方,可以适当提高取暖费标准,其提高部分,用于支付减免特困户取暖费补贴。单位自己供热的,由单位负责解决。在这方面,各部门、各单位都要为职工的冷暖着想,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可行办法,确保户户无饥寒。
四是要组织强有力的工作队进驻特困企业和破产企业帮助解决问题,做到凡是有企业的地方都要有人管事。现在一些困难企业和破产企业,职工群众缺乏组织和管理,处于一种无人做工作的涣散状态。很多集体上访和不稳定问题就出在这里。对这些地方要组织强有力的工作队进驻,把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抓在手上。这次州委、州人民政府组织的三个帮扶工作组,要尽快深入企业,帮助企业抓好
党组织建设,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制定改制方案,了解掌握困难职工在生产、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并进行有针对性地帮扶。
三、把“三条保障线”作为城镇特殊困难群体的“保命线”切实抓好
保证城镇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是当前最大的政治。这个问题解决不好,社会稳定就无法保证,其它事情也无从谈起。当务之急是要按照中央、自治区的要求,认真做好“两个确保”和一个“低保”的工作,这是从根本上解决城镇特殊困难群体温饱问题的有效途径。各县市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两个确保”资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不能发生新的拖欠。要特别关心三年期满出中心而又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职工,以及新下岗又没有进中心的“确保”情况,确保其基本生活有着落,社会保险关系不断档。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所有符合“低保”条件的城市居民在6月底以前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先保、应保尽保。在这方面,各县市一定要解放思想,抓住这次难得的机遇,将本辖区包括乡镇在内的城镇居民及中央、自治区、州直企业,尤其是远离城镇的军工、矿山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