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责任。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政府职能部门要把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作为当前经济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列入重要议程,定期对民营经济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安排、扶持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研究部署和协调检查。党政主要领导是发展民营经济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民营经济发展负总责,做到主要工作亲自部署,关键问题亲自研究,重大措施亲自过问落实,真正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各级各部门要把“三个一”项目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领导干部、每一个工作部门、每一个工作人员。把项目工作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级调整以及奖惩的有效依据。要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评价体系,把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执行情况、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工作质量作为评价单位工作作风和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
二要抓好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水平。各级领导干部要注意掌握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本领,不断提高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水平,坚决清除“中梗阻”,对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做出突出成绩的,要予以表彰和重用;对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不力的,要坚决予以调整和撤换。
三要转变工作作风,务求工作实效。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经常深入企业,深入基层,研究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把科学态度和实干精神结合起来,在办实事上花大力气,在求实效上下真功夫,以优质的服务、科学的指导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要力戒形式主义,不摆花架子,不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要自觉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立足实际,合理规划,分类指导。无论是制定目标、措施,还是确立主导产业,组织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等,都要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同志们,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直接关系到我县新兴工业县的建设进程和县域经济的发展壮大,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一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提高认识,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为加快我县民营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