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领导,确保今年高考工作顺利进行
高考工作是国家行为和政府行为。各县(市)、区政府切实加强今年高考工作的统一领导,把高考环境综合治理作为本地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继续实行高考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强化“三个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即考风考纪和安全保密工作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主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考试管理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考务管理工作由招生部门负责,招生办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要坚持考试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凡有发生试卷失密、泄密,大规模违纪舞弊和其他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并要相应采取措施,把风险和危害减少到最小程度。对隐瞒不报或拖延报告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