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要标本兼治,治本抓源。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切实实现、维护、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领导干部和各级机关工作人员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关心群众疾苦,体察群众情绪,多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要善于抓住社会转型中的敏感问题、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从源头抓起,从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入手,认真解决好征地拆迁,旧城改造,拆村建居等问题,确保工作依法依规、程序规范,力求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针对侵害职工合法权益、加重农民负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等问题,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有关政策规定,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并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增强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本领,充分发挥群众工作的优势,做到相信群众、教育群众、依靠群众,使改革和发展的各项举措能够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理解和支持,增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感。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当前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做好第八届“9·8”中国投洽会、中央四中全会和五十五周年国庆期间的信访工作,对近期群众可能进京到省上访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实行“五定”责任制,逐件加以解决。如果发现群众进京到省上访或到厦门上访的苗头,特别是集体上访的苗头,当地党委、政府要采取果断措施,全力做好劝阻工作,把上访群众稳定在当地,切实做到稳定住、疏导开、处理好,确保“9·8”投洽会、中央四中全会和“国庆”期间的社会安定稳定。
四、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促进社会长治久安。认真深入贯彻综治《纲要》,针对影响社会稳定和综治工作深入开展的思想观念、方法手段、运行机制、队伍素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大综治工作体制、机制、思路和方法创新力度,通过建立健全与发展相适应的领导和工作机制,促进社会长治久安。
一要健全完善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和市直各单位一把手是维护稳定和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维护稳定和综治工作负总责。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不断增强“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亲历亲为,抓紧研究解决本部门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群众生产生活中的迫切问题和社会治安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充分行使综治一票否决权制,加强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严肃法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