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要在建立机制上下功夫。下半年,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要重点做好以下六项工作。一是认真做好莱芜市慈善总会成立工作,莱芜市慈善总会成立后,要编制好慈善救助项目规划,开展好慈善救助活动,确保社会救助工作更加富有成效。二是城市低保工作要在巩固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和动态管理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各级各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力争年底前将城市低保标准由现在的156元提高到200元。三是农村特困户救助工作要继续巩固好现有的救助水平,扎实做好将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转为农村低保制度的准备工作,争取从2006年在全市实行农村低保制度。四是认真抓好新型农村五保供养机制建设,争取尽快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五保工作的通知》,在全市建立起以财政供养为主的五保供养资金筹集新机制。五是进一步加强敬老院建设,要科学编制敬老院改扩建项目规划,多方筹集资金,分期分批扶持乡镇敬老院建设;要指导各级进一步加强乡镇敬老院规范化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六是强化救灾救济和专项救助制度的落实。要尽快修改出台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及时应对出现的各种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工作。
(三)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要在规范完善上有创新。城市社区建设要抓住市委、市政府加快“城中村”改造的机遇,将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特别是“城中村”改造规划,使每个社区都有符合基本要求的办公和服务用房。要加快社区服务业发展,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尽快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和发展社区服务业。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认真搞好扫尾工作,特别是要分类指导,抓好村干部的培训工作,指导各村委会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要选好典型,要真正准备好现场,争取9月份召开全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经验交流会,以推动全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再上新台阶。
(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要在落实政策、深化改革上搞突破。要以迎接全省双拥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企业、社区和农村领域的双拥共建活动,不断提高双拥工作的社会化水平。要狠抓优抚政策的落实,指导各区、乡镇多方筹集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实现“三个确保”:即确保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落实,确保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达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0%以上,确保重点优抚对象病有所医、医有所保;要认真总结抚恤定补金社会化发放试点经验,争取在全市尽快推广。要继续实行全面考试考核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的办法,协调人事、劳动等部门尽快下达全面考试考核意见和安置计划,召开全市安置工作会议,力争9月底前完成市直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要认真落实我市《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的意见》,加强对退役士兵的培训,多方面提供就业信息,确保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达到40%以上,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五)农村经济协会培育要在龙头产业上求发展。农村经济协会的培育发展要坚持以区级协会为龙头,以乡镇级协会为重点,以村级协会为基础,抓好“支部+协会”试点单位的培育发展,重点在三辣、畜禽、林果等龙头产业的培育上求发展,帮助已经成立的农村经济协会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制定工作制度、完善协会章程,促进农村经济协会的规范化化管理,力争年底发展区级农村经济协会3-5个,乡镇级农村经济协会3-5个,为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更大作用。要加大民间组织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民间组织和民间组织的违法行为,确保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
(六)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要在依法行政上抓规范。区划地名工作要立足服务城市建设快速发展,争取年底前出台《莱芜市地名管理办法》,促进地名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要通过争取财政支持和市场化运作的办法,加快推进地名管理及地名标志设置工作。收养登记工作要尽快出台《弃婴管理办法》,消除私自收养弃婴现象,维护弃婴合法权益。殡葬管理工作要继续深化殡葬改革,加大对乱立墓碑、乱建坟头、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的查处力度,净化社会环境。要加大福利企业年检力度,对不符合福利企业条件的要坚决予以撤消。民政计财、信访、信息、宣传等工作也要一如既往地抓好落实。局属各单位要继续保持上半年良好的发展势头,加快推进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关于完成工作任务的主要措施
全面完成今年的工作任务,广大干部职工必须提高综合素质,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