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牡市政府《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针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公安消防要对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指定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资金,跟踪督办。要按照国家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通知》和《黑龙江省农村消防工作建设标准》的要求,重点加强对农村柴草垛和火、电源管理,消除柴草垛大量进村现象,杜绝擅自加大电源保险装置等违章行为。春防期间,各乡镇、各部门要组织专门机构,加强对春防工作的检查和督导。重点检查大风天容易发生连营火灾的单位和场所。要达到检查的次数,保证检查质量。春防期间,市政府要组成联合检查组,至少开展两至三次大规模的检查。各乡镇、各系统、行业主管部门要每月开展一次大检查。各单位每周要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坚持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公安消防部门要负责对商场、宾馆、饭店和木制品行业的防火检查;安全部门要负责危化行业和非煤矿山的防火检查;教育部门要搞好学校和文化娱乐场所防火安全检查;卫生部门要负责卫生院的防火检查;粮食部门要负责对粮库等重要物资储存场所的防火检查;旅游部门要负责旅游场所的防火检查;建设部门要负责对建筑工地和城市燃气行业的防火检查;林业部门要搞好对所辖林场的防火安全检查。各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物业管理单位,要以防范家庭火灾为重点,做好对社区居民和农村村民的防火检查;各公安派出所要做好对所辖村屯和单位的防火检查;各乡镇政府和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孤寡老人、精神病人、身体有残疾的人员,要落实监护人,防止亡人火灾事故发生。各乡镇、各单位要加强夜间防火检查的力度,堵塞夜间防火工作漏洞。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抽查各部门和各单位开展检查的情况,严肃查处不履行消防职责的行为。
四、认真做好大风天禁火和扑救大风天大面积火灾的一切准备工作
要强化大风天和高火险天气的消防工作。凡五级以上大风天和高火险天气,市政府鸣放禁火警报,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屯要及时发布禁火信号,禁止以柴草、木炭、煤炭等为燃料的生活用火和经营用火,禁止室外生活用火、野外烧荒、沤粪、施焊等明火作业;凡是六级以上大风天和强火险天气,要对三类输、配电线路停止供电。气象部门要做好大风天预测预报工作,将大风天气测报数据及时通报反馈有关部门,为播放防火警报,防范大风天火灾发生做好充分的准备。要组织发动居(村)民进行联防巡查,实行群防群治。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成立大风天扑救大面积火灾应急指挥部,制定应急预案,并搞好演练。电力、卫生、交通、供水、通信、公安等部门要实现联动,一旦发生火灾,实现全面出击,坚决把大风天火灾消灭在初起阶段,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五、严格执法,加强监督,确保各项春防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