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要加强流通监管,坚决堵截疫源流入和传播。各地要组织农业、商检、工商、贸粮等部门联合行动,把国外、省外调入我市的家禽副产品的报验工作作为流通监管的重点。要按照“五个一律”〔即“一律禁止从疫区调入活禽及其产品,一律关闭存在防疫隐患的家禽专业交易市场,一律销毁走私和来历不明的家禽产品,一律禁止捕杀和上市交易野生禽类,一律实行指定农贸市场现场销售活禽和宰杀活禽”〕的要求,从严控制从外省、市调入家禽及其产品,确需调入的,要严格执行风险评估制度,落实产销联防、定点调运、动态监管措施。农业、工商、卫生、贸粮等部门要紧密配合,抓好大型家禽及其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的监管。严格实施家禽产地检疫制度,对存栏1000只以上的规模养禽场(户)出栏家禽的产地检疫率要达到90%以上,逐步推进散养家禽的产地检疫工作,尽量提高散养家禽的到场到户检疫率。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严禁无检疫证及标识的家禽进入专业市场和超市交易。严厉查处和打击无合法检疫证明经营家禽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确保上市家禽及其产品的卫生安全。市内的四个省际公路检查站要严格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做好查证验证和检疫消毒工作,把好浙江西大门。
三是要加强疫情检测,保证准确及时测报疫情。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的疫情报告网络,全面启动疫情测报和预警机制。农业、卫生、商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和技术协作,市级要强化实验室疫情监测,采取经常性监测和每季集中性监测的方法,加强省际边境地区、发生过可疑疫情的地区、家禽交易市场、养殖密集区和候鸟栖息地等重点地区的疫情监测,特别要加强水禽和候鸟的疫情监测。进一步健全乡村测报网络,乡镇、村二级要逐级落实疫情报告员,做到每个乡镇府有疫情测报负责人,每个行政村有疫情测报员,每个家禽交易市场、养殖场和野鸟栖息地有疫情巡查责任人,全面开展疫情巡查,确保做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四是要加强应急机制,提高重大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各地要按照省、市政府下发的《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置,分级健全应急反应机制。各级政府都要建立强有力的应急指挥体系和应急小分队,把责任人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并组织开展扑疫演练,及时发现问题。一旦发生疫情,严格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迅速启动“禽流感应急预案”,及时发布封锁令,做到扑杀到位、消毒到位、防护到位、经费补助到位,严防疫情扩散,把疫情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