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法治建设,强化监察职能
环保部门作为全县环境保护的综合管理和执法部门,要不负重托,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加大监督和执法力度,通过各种检查手段和检查形式,及时发现和查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对治污设施不达标的单位,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建设项目未报先建尤其是擅上污染项目的单位,该停的要停,该关的要关;对直排直放、屡教不改的单位,要从严处理和处罚;对造成严重污染事故的单位,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各乡镇、部门要紧密配合,形成上下一致、左右协调、齐抓共管的环保工作格局。
(五)多渠道筹集资金,稳步增加环保投资
林业、水利、国土、农业等部门要结合库区消落带治理、水环境保护、退耕还林、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投入,加快我县生态环境建设。计委、经委、商委等部门要大胆制定鼓励投资环保产业的优惠政策,积极吸引民间资本投资,促进企业治理污染和恢复生态环境。县环保局要按照《排污费征收管理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全面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收费制度,做到足额征收和合理使用排污费。建委、财政、物价等部门要结合我县实际,尽快完善城镇垃圾处置费征收机制,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全面开征垃圾处置费,确保垃圾处理场正常运行。
同志们,环境保护是一项功在当代、惠及子孙的伟大事业。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坚定不移地实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战略,认清形势,振奋精神,扎实工作,狠抓落实,为全面完成今年环保工作目标任务,尽快把我县建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城市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