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两抢一盗”以及霸痞犯罪、杀人、伤害、抢劫等暴力性案件作为重点进行打击;突出重点人员,把各类流窜犯罪分子作为重点进行严密防范。力求达到“四个明显”,即全县社会治安秩序有明显好转、群众安全感有明显增强、预防和控制犯罪能力有明显增强、打击犯罪水平有明显提高。工作中,要强化“五项措施”:
一要强化侦查破案,增强打击效能。(1)认真研究夏季社会治安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项斗争和区域性破案会战,严厉打击夏季多发性犯罪,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2)深入开展“打霸治痞”专项斗争。公安机关对霸痞犯罪团伙,要领导督办,除恶务尽。各级各部门要主动提供案件线索,配合作战,决不能形成黑恶势力。(3)强化侦查破案。对发生的现行案件,要抓住战机,快侦快破,提高破案率。特别是涉命案件,要调集精兵强将,实行领导靠案,尽快突破,消除负面影响。对近两年来的积案要进行梳理,确定一批上马案件,落实破案责任制,集中攻坚,力争尽快攻克一批。(4)继续实行逃犯月通报制度,加大追逃力度,消除隐患。(5)对流窜犯罪分子要严密控制,注意发现线索,抓获一批,努力减少社会危害。
二要严密防范措施,压减违法犯罪。主要是加强快速反应机制建设,提高街面见警率,在流动中努力增强预防、发现、控制和打击犯罪的能力;要严格落实治安防范责任制,是谁的责任,就由谁来承担,一抓到底,形成人人有责的整体合力;要组织单位内部等各种社会力量,积极推行联防联治,强化治安巡逻,提高单位、村居的自防能力,努力减少可防性案件;要加大投入,在完善物防的基础上,积极配备技防设施,特别是加强对存钱贮物和办公区的防范,不断提高防范水平。对“法轮功”分子,要严密监控,确保“7.22”敏感期和今后无一人外出。(近日上级连续几次下发紧急通知,要求非常严格。希望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决不能让“法轮功”练习者外出一个。)这是一项特殊的政治任务。同时,对于人民内部矛盾,要加大排查调处力度,及时主动进行处理,确保不发生越级集体上访,不发生“民转刑”案件。
三要强化重点整治,优化发展环境。各地要组织专门力量,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迅速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切实摸清治安乱点和存在的问题,登记造册。对排查出的治安后进村、城乡结合部、学校、企业周边、铁路沿线等混乱地区,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落实措施进行集中整治,做到打击一个、震慑一批,整治一片、稳定一方。同时,要加强对洗浴城、练歌房、美容美发厅等场所的治安整治,进一步净化社会环境。
四要严格管理监督,确保生产安全。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增加路面执勤警力,严管重罚交通违章。要继续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对超速超载、农用车载人、违章驾车、酒后开车等突出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治理,坚决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二是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落实防火责任制,及时督促整改火险隐患,确保不发生大的问题。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三是切实加强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物品管理,严肃查处涉枪涉爆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五要加强教育管理,实行综合治理。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各级在行动中,必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参与。要突出抓好“三类人员”管理,从源头上预防违法犯罪问题的发生。对暂住人口,要立即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切实摸清底数,逐一建档,纳入管理,严防违法犯罪分子混迹其中。对刑满释放人员,基层要确定专人立即靠上进行帮教,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其改过自新创造条件,努力减少重新犯罪。对青少年,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特别对不良和违法青少年,要认真对待,做好教育和挽救工作。
三、加强领导和协作,确保工作实效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这次行动,县里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各级各部门都要成立相应组织和工作班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立即开展工作。要严格落实责任,把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人身上,确保人人有责任,积极抓落实。
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上开辟宣传专栏,营造强大的斗争声势。政法部门要适时召开公判会、公捕会,增强震慑力量。各基层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群众积极揭发举报,形成全党动手、全民动员的浓厚氛围。
三是,统一思想,形成合力。政法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形成强大的斗争合力。公安机关要及时有力地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检察机关要提前介入案件的侦查和审讯,及时批捕和起诉犯罪分子;法院要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司法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同时,要注意教育广大参战人员严格执法,文明办案,树立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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