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粮食收购市场管理实施步骤
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严格审核条件,严厉查处非法收购行为。
2005年,收购市场合法经营者达到100%;
2006年,收购市场合法经营者达到100%;
2007年,收购市场合法经营者达到100%。
(三)粮食流通统计报告制度的实施步骤
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天津市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规定,粮食经营者和用粮单位纳入国家统计范畴,确保国家及时、准确的掌握粮食流通状况,为国家制定宏观调控政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2005年,将所有符合规定条件的粮食经营者和用粮单位纳入统计范畴,并按规定建立《粮食经营台帐》;
2006年,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企业统计性、报送制度,确保其所反映的情况真实、准确。
(四)陈化粮监管的事实步骤
根据国家《陈化粮处理若干规定》的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