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切实加强林地资源的保护管理,有效遏制了林地的非法流失。抽调专人对国务院8号明传发电以来的未结案件和2000年以来私开扩种、毁林种参和未按规定进行林参间作或间作未达到更新造林标准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对一些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案件依法进行了查处。全年共查处林业案件219起,其中,林政案件213起,刑事案件6起,刑拘5人;处理违纪领导6人,工作人员3人。
三是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林业部门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治森林病虫害,有效地遏制了病虫害的蔓延。
(四)乡村林业成效显著
在充分发挥林业站“管理、组织、指导、服务”职能作用的同时,努力开展经营服务活动,加强了自身建设,有效地推进了山区资源开发步伐。特别是在退耕还林方面,经过林业站工作人员的艰辛努力,取得了良好的成绩。2003年共完成退耕还林15 317亩,其中生态林15 290亩,经济林27亩,面积完成率为100%,面积合格率为99.6%,平均成活率为92%,总用苗量316万株,投入造林总费用96万余元。
回顾一年来我县林业工作实践,有不少宝贵的经验,值得认真总结。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高度重视,措施得力。我们提出了建设生态经济强县的奋斗目标,把生态建设和林业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来抓。各乡镇和林业部门认真落实有关林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把林业具有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紧密结合起来,实事求是地确定发展思路,调整发展方式,打造发展优势,推动了我县林业工作发展。
二是坚持生态优先原则,突出治理重点。始终把生态建设放在首要位置,按照要求,把生产用材林建设、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荒山造林以及城市绿化等生态工程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在总体布局上,突出江河两岸、陡坡地段等治理重点,在保护好现有植被的同时,加大荒山荒坡绿化力度,既达到了治理的目的,又发挥了林业的综合效益。
三是坚持建设与保护并重,着力减少资源消耗。坚持建设与保护并重的原则,加强了造林绿化工作。同时,森林防火和野生动植物、湿地资源的保护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得到落实,对重点森林病虫害实施工程治理,并取得明显成效。森林资源消耗的减少,保护管理工作的加强,为加快林业发展创造了重要条件。
四是坚持依靠科技和法制,为林业发展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