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搞好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林区群众森林防火的自觉性。
要坚持不懈地开展森林防火教育,使全县人民认识到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在广大干部群众思想上树立起一道防火线,做到防患于未然。宣传教育工作要实行重点宣传与面上宣传,流动宣传与固定设施宣传,经常宣传与典型宣传相结合,力求做到形式、内容和效果的统一。工作中,要集中力量,大造声势,提高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在继续做好常规工作外,要采取一些有针对性的方法,重点对林区村屯及重点人员进行宣传,护林员按责任区要挨家挨护进行宣传,签定防火公约,落实到每个人头。搞好“五百里路、五百里旗”活动,林区乡镇、村屯、林场今秋挂大防火旗,住户都要挂小防火旗,逐步形成县、乡、村、户四级防火网络。
(三)强化火源管理,严格控制野外用火。
从社会环境看,随着林区经济的发展,进入林区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和采集林副产品人员大量增加,特别是外来人员,不懂森防知识,在野外随意吸烟弄火,给入山管理和火源管理带来很大困难。对此,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把困难看得多一些,认真查找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漏洞,做到心中有数,打好防火这一仗。
1.周密布防,死看死守,坚持把住火源关。国庆节期间,是火源管理最为关键的时期。要高度重视,组织动员足够的力量,增加关口要道的把守兵力,加大林区内的巡护密度,坚持把住火源入山关。对于重点森林火险区、火灾多发区、重点监护人员和林区施工现场,要真正做到严看死守,确保万无一失。要把了望台管护好,确保了望员按时上岗到位,今春的几次火灾,大多数了望员已经发现,但也有了望员漏岗报告不及时,造成了较大损失,今秋不允许再出现这种现象。
2.严肃纪律,严格执法,加大火案的查处力度。各乡镇、各部门必须把依法治火摆上突出位置,严明法纪,切实加大对违章、违法用火以及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各检查站人员有权制止无证人员入山,有权扣留携带的火种。有关执法人员要深入基层,上路入林,做到见火就查,违章就办,犯罪就抓,并在社会上予以曝光。同时还要严格森林火情报告制度,一有火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上报,森防期内,防火部门和有关单位要24小时值班,领导要亲自坐阵指挥,不准出现空岗和值班领导不到位的现象。要加强火源管理,不断增强安全用火意识。要进一步规范生产性用火,严格执行审批制度,严密火源管理措施,在逐村逐户落实森林火灾防范措施的基础上,更加细致地落实林区内分散生产经营、采收人员、旅游休闲人员、野外施工人员的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