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由单位按在岗同类人员实发基本工资70%的标准发给生活费。待岗期间连续计算工龄,不参加本单位晋职、升级。待岗人员中不服从单位安排的临时性工作的,限其三个月内辞职或调离,否则按规定予以辞退。
七是一次性安置。本次未聘或分流人员愿与单位解除用人关系自谋职业的,实行一次性安置,单位按上级有关规定发给一次性安置费。固定制职工一次性安置费包括待岗期工资、养老保险补发金和安置补偿费。其中养老保险金按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养老保险金缴纳标准及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补,安置补偿费不高于上年度市事业单位职工人均工资的三倍,按工龄及测算标准计发。合同制职工一次性安置费包括待岗期工资、本人政策性月工资乘以本人工龄(上限12)、失业保险金或相当于此额度的补偿费。
所有未聘及分流人员未参加失业保险的,脱产学习或待岗、调出期满仍未聘用,单位按时限规定发给每月300元的生活补助费,发放时限最长不超过两年。期满仍未就业或调出的,由人事代理部门按规定办理辞退手续,单位给予辞退费。
三、实施步骤
我站人事制度改革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宣传发动和准备阶段。时间为今年8至9月份,主要是学习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成立相关组织,召开职工大会,拟定通过方案并报上级批准,目前此阶段工作已经完成。第二阶段为具体实施阶段。时间安排为:10月16日星期三晚上6点,科主任竞争上岗。10月17日星期四,公示科主任初步人选名单,晚上6点职工竞岗报名,资格审查。10月18日星期五晚上6点,宣读科主任聘任文件,选举产生职工竞争上岗评委。之后,检验科、质控科、供血科职工竞争上岗。10月19日星期六上午,成分科、体采科职工竞争上岗。下午,站办、财务科、血源科、业务科职工及司机竞争上岗。10月21日星期一晚上6点,调剂人员竞争上岗。10月22日星期二,公示职工竞岗初步人选名单。10月23日至25日,确定上岗人员并进行工作交接,签订、鉴证聘用合同。10月28日至31日,安置分流未聘人员。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11月11日至13日对改革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改革后的运行要求。
近段时间,全站上下在保证业务工作的同时,要以改革工作为重点,每次大会都要准时到会,严肃会场纪律,自觉关闭手机,不得交头接耳,保证良好的会场秩序。班子成员要齐心协力,抓好各自的分管工作;改革领导小组成员要按照以上时间安排,周密部署各项活动,作好组织协调工作;各科室负责人在改革中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运转;全站职工在积极参加改革的同时,也要搞好备考复习,完成好业务工作任务。
四、加强领导,强化改革工作的责任感
为了切实抓好这次的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经站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为成员,具体负责改革的组织实施、各种配套方案和措施的制定等各项工作。同时,建立健全党代会、职代会、站长办公会,并以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与改革相配套的竞岗评委、聘后考核小组、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等组织机构。通过民主管理,保证党组织和广大职工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增强全站职工对改革工作的责任意识,形成全站重视人人参与的改革局面,使改革工作有可靠的组织保证。
在此需要强调的是,加强组织纪律是抓好改革的关键。全站上下从班子成员、科室主任到每名职工,都要从有利于改革和单位发展的大局出发,积极支持改革,维护集体利益。改革实施以后,由于对人员实行动态管理,那么,在竞争上岗后的受聘人员,并不是进了“保险箱”,如果达不到工作要求,所在岗位将被其他人替代,随时都有落聘的可能,并且从第二轮竞聘开始,所有职工的人事档案全部委托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改变了与单位的人事依附关系;血站发展到今天的规模,全站职工包括未聘人员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都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是未聘人员对改革也要作好充分的思想准备,正确对待未聘现状,改革是上级政策的要求,是大势所趋。因此,未聘人员要积极参加学习培训,争取重新竞争上岗,积极谋求就业渠道。全站职工都要认真学习改革文件,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切不可断章取义,片面理解,以避免认识上的偏差。同时,各科室主任都有责任做好本科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主动预防、处理和反馈可能发生的矛盾和问题,保证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凡对改革有不同意见的,必须严格按照组织程序逐级反映,科室主任解决不了的,向分管站长反映,确实难以解决的,再向站长反映。凡在改革中制造矛盾、煽风点火,对分流不满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单位正常工作秩序经教育不改的,按人调发[1992]18号文件规定予以辞退;有违法行为的,交公安机关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同志们,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难度大,任务重,政策性强,关系到各方面的利益调整。我相信,在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卫生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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