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该内设机构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部门将行政审批权限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授权到位,行政审批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到位;确保向政务服务中心100%授权,现场按时办结率达到100%。三要创新审批服务方式。推行并联审批,对市场准入和重大投资等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事项,由一个牵头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并联审批,尽量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推行手续代办,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重点项目审批专门窗口,对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的新办企业和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在限定时间内全程代办;推行预约服务,当事人无法在工作时间内办理或时间特别紧急的行政审批事项,可以向政务服务中心提出预约申请,由窗口人员在约定时间办理或上门服务。四要推行电子政务。加快“电子政府”建设步伐,尽快实现市、县联网运行,逐步推广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同时,要加快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现有效的实时监管。
(二)规范行政行为,大力推进政府管理创新。规范是行政机关运转的基本特点,也是效能建设的内在要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都要讲规范、建制度,用规范管人,按制度办事。一要规范行政决策和权力运行。要进一步深化去年以来政府系统建立决策、执行、监督“三位一体”机制的成果,修订完善《政府工作规则》,完善例会决策制度,建立民主决策、集体行权的机制,科学划分政府常务会、专项例会和职能部门职责,理顺部门职能关系,做到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主要责任,涉及多个部门的事情有明确的主办和协办部门,切实解决缺位、错位、越位问题。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市政府工作规划,进一步修订完善本级政府和本部门工作规划。二要精简会议文件。要大力倡导清新简练的文风会风。市政府要带头精简文件,从今天开始,制发文件一般不超过3000字。建立“无会日”制度,原则上每月上旬不开全市性工作会议,每周一不开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参加的会议。市政府召开的一般性会议,与会议内容直接相关的部门可通知其主要负责人参会,其他部门只通知分管负责人参会;原则上由1名领导讲话,确需多名领导讲话的,所有领导讲话时间累计不超过1个小时。以市政府名义召开专项会议,每项工作一年最多1次,超开的会议会管中心不予结算经费。三要推进政务公开。要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完善政务公开详细目录,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向社会公布。要拓展政务公开的领域和内容,推动教育、医疗、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环保、公交等行业的办事公开。要丰富政务公开载体,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健全政府新闻发布制度,整合市级部门服务热线,设立“12345便民服务直通车”,将分机接入市级各部门,由专人接受政策咨询、问题反映和服务预约,至少保证工作时间内“有访必接、有接必理、有理必答”。
(三)落实“五项制度”,切实建立机关效能长效机制。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必须以制度建设作为保障。一要全面实施首问负责制。首问责任人对上级交办的工作、群众的咨询和办理事项,属自己职责范围的必须负责到底;属他人办理的事项,要提供热情的告知和引领服务,并跟踪落实。二要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对群众申报办理的事项,要立即办理,并力求“当日事,当日毕”,不能当场办结的,必须在规定期限或机关承诺时限内办结,坚决克服疲沓、拖拉、推诿等问题。机关工作人员要多服务、少干预,多讲怎么办、少讲不能办,多设路标、少设路障,多开“探照灯”,少亮红灯。三要建立健全量化落实制。要将量化目标任务、量化责任主体、量化时间进度的要求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按“三个量化”决定事项、布置工作。要加大执行力度,特别是强化牵头单位的责任,加快落实进度,提高落实质量。要加强执行情况的反馈,确保政令畅通。要强化重大决策督促检查,强力推动落实。四要探索建立绩效考核制。坚持奖优、治庸、罚劣并举,加快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认真开展政府绩效评估试点,并将行政效能建设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体系,严格兑现奖惩。五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坚决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在深入落实上下功夫,增强效能建设的实效性,解决“怎么抓”的问题
效能建设必须下决心、动真格,既要急风骤雨,雷厉风行,又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要以效能的作风抓效能。关键要在“快、实、严”三个字上着力。一要“快”。行政效能体现于快,要做到“三快”:快办,就是实行“马上办”和“一线工作法”,立说立行、能办即办;快定,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