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管理和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提高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加强低保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促进救助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要密切关注低收入群体和因病致贫、因灾致贫等困难家庭的生活现状,加大临时生活救助和专项救助,突破救助和养老、医疗、住房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整体效益。要进一步解决敬老院建设和管理的突出问题,对条件差的,各乡镇要加大投入,尽快改善设施条件。切实保障精神病人、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救助事业健康发展。
(二)加快推进民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实现保增长促发展。我县民政基础设施一直比较薄弱,项目建设发展不平衡,缺乏整规划和布局。民政部门要加快养老服务体系、防灾减灾体系、社区服务体系和社会福利体系建设,科学规划,积极向上争取申报项目,争取上级的政策、资金支持。加快推进养老机构、社区服务平台等民生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满足日益增长的民生服务需求。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将在年内建成投入使用,儿童福利院要在年内竣工,并完善配套功能服务,使服务对象早受益、多得益。
(三)加快养老和孤儿保障事业发展,改善老人孤儿生活条件。一是大力支持居家养老。积极拓展对居家老人的服务领域,满足老年人多元化需求,社区要发挥对居家养老的支持作用,积极开展上门服务或定点服务,拓展紧急援助、日间照料、保健康复、文体娱乐等功能。二是大力推进社会养老。通过发挥国有福利机构的示范作用,全面带动民办养老福利事业的发展。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引导企业、民营经济、个体经营者投资兴办社会福利事业。三是积极开展城市养老机构调研,抓紧筹划城区养老机构的新建,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形成社会养老与居家养老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并行发展的良好局面。四是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孤儿保障工作机制,结合省上出台的孤儿养育标准,落实本级预算安排,将孤儿保障列入职责范围。
(四)加快优抚安置政策的贯彻落实,做好双拥模范六连冠创建工作。泸州市第六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已进入最后攻坚决战阶段,县政府已将双拥工作作为今年的重点督办项目,县民政局和县双拥办要深入检查指导,督促检查到位。各乡镇的创建工作要进入倒计时安排,集中力量,将创建工作做足、做细、做出特色,确保创建成功。省市已明确要把加大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的解决力度作为双拥创建的硬指标,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民政部门要成立专门机构,对历年来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保证不漏一人。要坚决执行国家有关安置工作的各项规定,按照“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政策到位、资金到位”的要求,精心布署,采取扎实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克服困难,化解矛盾。民政局、双拥办要加强对省市双拥办的沟通汇报。同时对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对未成任务影响创建工作的,坚决实行目标考核“一票否决”。
四、狠抓落实,促进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各乡镇要从服从和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从维护社会平衡稳定机制的现实需求出发,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转变思维、加大创新,确保县政府对民政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到位。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各乡镇要从践行科学发展观和执政为民的高度,把民政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目标责任,落实工作措施。要切实关注群众基本生活,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民生问题,加大对民政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在规划安排、资金保障和人力支持上给予重点倾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结合自身的职能,在政策、资金、项目、土地、规划、税费减免、资源共享等方面积极支持民政事业发展。
二是转变思维模式。坚持用全面的、联系的、发展的观点认识问题,充分认识到民政工作“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这一核心宗旨,“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这一核心职责,“保障民生、发展民生、服务社会”这一核心功能,“铸造社会平衡机制,维护稳定、促进和谐”这一核心作用。在思考安排民政工作时,要注重民政工作的全局性,找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充分体现其职能职责,在服务大局中保障民生。要注重民政工作的普遍性,通过民政工作来解决广大群众关心关注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化解社会矛盾,在服务社会中发展民政。要注重民政工作的关联性,要积极动员社会力广泛参与社会事业,充分满足社会需求,在协调发展中体现民意。
三是要加强基层力量建设。民政工作的重心在基层,工作对象集中在基层,各项政策法规的最终实施在基层,民政工作的实效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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