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要落实优惠政策。征兵优惠政策的落实,不仅关系到应征青年本人及家庭,还关系到其他适龄青年报名应征的积极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近期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将出台《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具体的优惠保障办法和措施。各地也要在国家、省、市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不低于国家、省、市标准的优惠措施和办法。通过落实优惠政策,有效解除应征青年的后顾之忧。这里需要强调的是,xx年征集的大学生士兵,今年底将要退伍回来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好相关优待政策。
(四)要严把新兵质量关。兵役登记、征兵报名、体检、政审、走访、定兵、运输等环节较多,无论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将影响征兵质量。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征兵质量这个核心,落实兵役登记制度,严格把好基层推荐关,认真筛选预征对象。要严格把好体格检查关,确保不发生身体责任退兵。去年,我区被退(换)回的新兵人数比以往增多,虽然未被广州军区通报,但要认真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严格把好政治审查关,防止把政治上有问题的青年征入部队,坚决杜绝政治退兵。要严格把好文化审核关,坚决杜绝假学历、假文凭现象的发生。要严格把好审批定兵关,切实把政治意识强,身体素质好、文化程度高的青年送入部队。
(五)要搞好廉洁征兵。关于廉洁征兵问题,上级反复强调,教训也很多。9月30日,市政府召开了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其中廉洁征兵、廉洁教育是重点。区征兵办公室和乡镇武装部工作人员要增强廉洁意识,强化法纪观念,消除侥幸心理,正确行使手中权力,认清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该怎么去做。区人武部要严格落实征兵工作公开、公示制度,做到“四个一”:即指标要一次性到位、体检要一次性上站、政审要一次性完成、定兵要一次性决策;搞好“五个公开”( 征兵政策、条件标准、征兵程序、征兵纪律、电话号码)、“五个公布”( 基层推荐名单、初检初审合格名单、进站体检名单、体检政审合格名单、定兵人员名单)。要设立举报信箱,落实好廉洁征兵监督卡制度。要选派敢说话、品德好、责任心强的群众作为征兵监督员,深入征兵各环节,实地检查,当场质询,监督征兵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派专人参加征兵工作,建立健全公开办事制度,增强工作透明度。对征兵工作人员违反政策规定,以权谋私、索贿受贿、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不论是谁,将依法依规坚决予以查处。
三、加强组织领导,为今冬征兵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征兵工作既是政府行为,又与军队建设密切相关。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步调一致抓好落实。
一要坚持党委管征制度。各地要把征兵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摆到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坚持集体领导,切实形成协调一致抓征兵的良好氛围。对涉及组织计划、政策标准、审定新兵等重大原则问题,党委要严格把关,“依法从严议征”、“依法从严管征”、“依法从严治征”,牢牢把握征兵工作的正确方向和关键环节,确保有关征兵法规、政策及上级精神贯彻落实。主管领导要经常深入基层,掌握实情,加强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征兵工作中的问题,努力把工作落实到位。各地要把征兵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优先给予保障,保证征兵工作需要。
二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区征兵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力抓落实。区人武部要牵好头,计划好、协调好、组织好、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宣传部门要抓好征兵政策法规的宣传和人员发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公安部门要对应征青年认真进行政治审查,重点查清年龄、现实表现及有无前科劣迹等,特别是要做好人户分离、外出打工青年和异地就读学生的联审联查,核对核实人员,严防把政治上有问题、冒名应征的青年征入部队。卫生部门要严把新兵身体关,严防把患有传染病、器质性病变、有精神或心理问题的青年征入部队。教育部门要配合人武部,搞好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适龄青年尤其是大学应届毕业生的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加大对学历、文凭的审查力度。民政和人社部门要做好优抚安置工作,解决青年参军的后顾之忧。财政部门要及时将征兵经费足额拨付到位,保证征兵工作顺利进行。交通部门要认真制定新兵运输计划,严密组织实施,保证运输安全。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察检查,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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