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依法行政
什么是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就是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一切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范,切实做到依法办事、严格执法。
怎样依法行政?要做到依法行政就必须从严治政,铁面无私,执法如山,决不允许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徇私枉法。要坚决消除执法中的腐败现象 ,坚持纠正不顾国家全局利益和人民根本利益的本位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对违法者,不论涉及什么单位、什么人,都要依法严肃查处,以儆效尤。我们面临的任务就是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行政机关行使职权要与经济利益彻底脱钩。 依法治国反映了新时期执政党领导方式的基本特征,是从全局上、长远上统管一切的。依法行政作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行政机关运作方式的基本特征,本身就是体现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作用的重要方面,同样是从全局上、长远上统管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各项工作的。行政权力的运用,充分体现着国家政权的性质,密切联系着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的个人利益,事关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政权的高度,根据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全面、深刻地领会依法行政的精神实质,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目前,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发展到了关键时期,经济基础、上层建筑诸多领域中的深层次矛盾比较集中地暴露出来,许多问题迫切需要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行,人民群众的
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全社会对依法行政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新形势对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了扎扎实实地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根据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我们应该学法用法,从自身做起。 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领导要认清自己的历史责任,带头依法行政。要把依法行政作为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一件大事,真正落实到行政活动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要从根本上转变那些已经不能适应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要求的传统观念、工作习惯、工作方法。首先要学习、熟悉宪法和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国家事务、经济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要十分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亲自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反映的重要情况、冤假错案,要及时、公正地处理。属于哪个地方、哪个部门的问题,那个地方、那个部门就要负责到底,不准上推下卸,互相推诿。要进一步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对违法乱纪的人和事要敢于公开曝光。
要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就必须学习法律、运用法律,严格依法办事,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依法治国任重而道远,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国家是一场深刻的革命,是社会历史进步的体现,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标志。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我国将是一个历史进程。中华人民共和国从建立的那天起,就在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建设工作。但是,由于“左”的思潮的泛滥,法律虚无主义的猖行,以及“文化大革命”对法律的大肆践踏、破坏,使我们依法治国和法制国家的建设工作受到挫折,使这一工作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停顿下来。但是,我们的人民、我们的大脑感并没有抛弃这一治国方略。我们在清理了自己的错误,吸取了“文化大革命”教训之后,从1978年起,我们国家按照邓小平同志的民主法制思想,坚定不移地举起了依法治国的旗帜。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治”等一系列民主法治建设的基本方针,为我们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明了方向。在短短的17年内,我们初步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确立了依法行政制度,组建了现代的司法机关,构筑了全面的民主监督和法律救济系统,极为广泛地普及了法律意识,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方面取得了空前伟大的成就。但是,我们不能自满。成就固然非凡,但距人民的要求和期望相距尚远,同法治国家的理想目标仍有较大距离。时代和人民要求我们进一步深化改革,作出更大的努力,以便使我们的依法治国日趋完善。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个伟大的系统工程。这一任务关系到国家的命运、党和人民的前途。如果说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工作在中国有什么特色的话,着就是在共产党领导下的依法治国,在共产党领导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只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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