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平安行动”,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渡船和单位,对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开展、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或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对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导致辖区或系统内各类事故隐患较大或由此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全县交通运输安全工作事关社会稳定,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工作,为加快建设黔东北铁路交通枢纽和区域性中心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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