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一是加大公路防护设施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防护设施是否完备、标志标识是否清晰,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完善,确保各类安全设施完好无损。二是加大危险桥梁排查改造力度,建立桥梁运营档案,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对排查出来的危桥,要及时实施改造,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桥梁安全运行。三是加大事故易发路段排查力度,对排查出的路段,要结合实际尽快整治,预防道路安全事故发生。四是加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安全排查,确保公共场所安全。
三、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抓经济发展是政绩,抓安全生产也是政绩”的理念,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共同抓。要在机构设置上体现“安全第一”的思想,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和配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一名熟悉业务的行政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装备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和行业安全监管两个主体责任。交通运输部门要重点做好旅客运输、危货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三关一监督”职责,严格驾驶员和船员管理,进一步规范营运驾驶员、船员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全面落实营运驾驶员和船员信誉质量记分考核办法,把安全行车、安全行船作为驾驶员和船员计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驾驶员和船员,严格进行集中培训教育。公路施工要根据“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界定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安全准入制度、勘察设计方案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及高危工程安全生产强制性要求,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把每个项目的质量、安全责任层层细化分解,落实到人头,落实到设计、施工、监理及监督单位领导头上。海事部门要严格落实重点时段、重点船舶、重点水域和重点环节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
(三)加强督促检查。要以“责权一致”为主线,不断创新和完善安全监督工作的体制与机制。一是坚持把“零容忍”、“零缺陷”的责任心贯穿于安全监督工作全过程。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督查组,分头督查,常年巡查。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特别是高危工程,要加大督查频次,拓宽督查内容,强化跟踪督查整改工作。二是完善安全督查结果分析评价系统。要加强对监督抽查结果的科学分析,把握工程安全状况变化规律,建立安全监管系统,使督查结果成为衡量公路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技术和施工工艺水平、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的重要依据。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安全生产工作是“生命工程”,是“平安行动”,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渡船和单位,对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开展、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或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对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导致辖区或系统内各类事故隐患较大或由此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全县交通运输安全工作事关社会稳定,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工作,为加快建设黔东北铁路交通枢纽和区域性中心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同志们:
正值全县上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际,县政府组织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集中整治非法营运,规范运输市场秩序。下面,就如何抓好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