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切实加强环境综合执法监管。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环境监管,坚持开展环保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提高环境污染的违法成本。加大对重点排污企业、工业园区污染物防治和农村集镇、集中安置点、沿江沿河住户生活污水、垃圾污染整治力度,限期建设必需的治污设施,建立规范的环境管理制度。环保局和相关部门要严格项目建设“三同时”管理和环保前置审批制度,从源头上防止产生新的污染源。要积极开展城乡饮用水源地、石泉水库、喜河库区和汉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认真做好库区水面漂浮物打捞和水藻防治工作,控制网箱投饵养鱼规模。水利、海事等部门要加强对汉江沿线码头、船舶等排污设施的治理和监管,对河道采砂、船舶装载运输等行为进行规范整治。要积极响应社会关切,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突出问题,不断提高环境保护公众满意度。
五是确保各项指标如期达标。对照省级生态县三大类23项指标,我县有18项接近达标或已达标,有5项指标未达标,分别是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秸秆综合利用率和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县城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投入运营后,这两项指标也能够达到要求,关键要继续加强规范管理,确保两厂(场)稳定运行,切实发挥减排效益和社会效益。对其他三项指标,要有针对性的提出应对措施。发改、经贸等部门要指导现有企业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降低新鲜水的用量,引入节水高效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各镇和卫生等部门要加大农村“改厨、改圈、改厕”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卫生厕所普及率。农业、科技部门要全面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推广粉碎还田、过腹还田、秸秆气化等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建立和规划秸秆禁烧区,减少秸秆焚烧对环境的污染。同时,指导农民群众科学使用化肥和农药,积极发展绿色无公害农业,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格督查考核,确保生态县建设顺利推进。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生态县建设,关键在领导,核心在落实。县政府已经成立了创建省级生态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各镇各有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党政“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安排专人负责,确保生态县创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形成创建工作合力。县环保局要负起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查,确保各项创建工作统筹有序推进。各镇和农业、林业、水利、住建、经贸、旅游等部门要按照创建工作总体方案,紧密结合本镇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创建工作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地抓好实施。其他各部门也要根据创建工作分工,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县镇两级要将创建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并逐年有所增加。在城镇建设、移民搬迁、国土保护开发、绿化造林、水利建设、环境治理等方面,配套生态建设项目和资金,加快建设和完善沿江沿河集镇社区、集中安置点的环保设施。发改、水利、住建、环保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积极争取集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保证重点环保项目投入到位。各镇各部门要抓紧研究生态建设项目,建立生态项目库,积极争取中省市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