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作风建设进入新常态,执法为民的标准更高。十八大以来,从“八项规定”出台到路线教育反对“四风”的深入开展,从中纪委严查重处腐败和各地不断曝光的贪腐违纪案件,作风建设正在由旧常态到新常态的转变,总结起来就是各级干部更加敬畏制度,敬畏规则,敬畏民众。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和必然选择。近期,全县上下都在抓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精文减会、厉行节约、整顿“走读”等相关制度相继出台。作风整顿的落点很清晰,效果很具体。作为政法部门干部,要清醒地看到这个作风建设的新常态,用好手中的执法司法权力,时刻牢记这个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有秉公用权、执法为民,为民办事,才能稳坐钓鱼台,确保自己的政治安全。如果依靠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鱼肉百姓,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三)社会治理进入新常态,依法治县的步子更快。什么是旧常态?举个例子,老百姓什么事都习惯于找政府,法院判了的案子又要上访,办事喜欢找熟人、拉关系、走后门,一些地方出了事习惯于捂着、压着,用人民币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等等,这些是社会管理的旧常态,反映出我们的社会管理没有纳入法治化轨道,也就难以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习总书记指出:“社会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这一论断,解析了社会治理新常态。在新常态下,就是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中央已经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提出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建立依法终结制度,严格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今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要召开,主题是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等重大问题。可以预计,在依法治国框架下的县域法治进程将大大加快。我们要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政法部门在这一进程中,将承担重要使命,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三、打赢平安行动这场攻坚战
开展这次专项行动,全县上下十分关注,群众的期望值很高。潘书记讲了“五项措施”(情况要准、打击要狠、行动要快、整改要实、防范要严),《实施方案》明确了三个阶段、七大专班、五项机制,已经比较到位和具体了。这里,我强调三点:
一是“三个月要见成效”。半年的专项行动,将历经国庆、十八届四中全会、“两个全国性会议”在我省召开和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在元旦之前的三个月是造势期、爬坡期、攻坚期,务必初战必胜,初战告捷。要调集精兵强将,雷厉风行,精心组织好秋冬攻坚战。围绕“五区建设”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霸”(村霸、垸霸、行霸、市霸)及“两抢一盗”、 电信诈骗、网络诈骗、街头诈骗、毒品犯罪以及称霸一方作恶多端的地痞、“罗汉”等恶势力,“地下出警队”、暴力非法催收讨债等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等,给予严厉打击,做到“摸准线索、重点出击,除恶务尽”。同时着力加强校园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安全和单位内保工作。有效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让他们看到党委、政府的坚决态度,看到政法部门的强大威力。以安定祥和的社会氛围迎接三个会议,过好三个节日(国庆、元旦和春节)。
二是“半年要明显好转”。元旦之后的三个月是巩固期、提高期和建章立制期。要通过半年坚持不懈的努力,使各类犯罪行为明显减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明显完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得到缓解,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增强,满意度明显上升。同时要意识到,社会治安和稳定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也不可能一朝一夕把所有问题都解决。因此,必须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决不能只打一阵子,决不能搞一阵风。通过专项行动,探索建立国家安全、反暴反恐、矛盾排解、维稳处突及特殊人群管理的长效机制,形成对违法犯罪分子打击的常态化,让犯罪分子知道我们时时在行动,天天在严打。
三是要多听群众的意见和评价。这次专项行动是否真正取得实效,一看数字,抓捕要到位;二听声音,用广大群众的安全感来评估。群众不光看我们说得怎样,主要看我们做得怎样、取得了什么样的效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