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道路交通事故70天集中整治行动,此次整治行动针对省道、县乡道、农村公路、客运车辆,对客车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摩托车超员超速和农用车、拖拉机非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刚才,明高同志已就该行动做了专门安排,县政府也下发了《关于印发自治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70天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府办发〔20**〕13号)文件,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整治行动期间,要以明察与暗访结合的方式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要结合此次行动统筹考虑,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全面工作。煤矿安全:县安监局、煤炭局、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要抓好已关闭小煤窑、已炸封保留一套生产系统煤矿的巡查,严防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突出抓好改扩建和新建矿井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加快建设进度,按期完成建设任务,防止出现违法开采现象;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施工,实行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同时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要结合矿产资源整顿和关闭工作,继续关闭、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进一步整合资源,形成规模和规范化建设,要全面推行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要大力加强对两座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尾矿库安全隐患治理和区域划定,并组织开展大检查,严厉打击“三非”、“三违”、“三超”违法行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县公安、安监、消防、质监等部门要全力抓好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和使用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严防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和销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和监督检查,要加大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的查处和打击力度,防止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死灰复燃,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消防安全:县公安消防大队要抓好学校、医院、歌舞厅、旅游景区景点、旅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对加油站、液化气充装站和农村30户以上自然村寨开展安全大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又难以整治的,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实行挂牌督办,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县林产办要切实抓好森林防火专项治理工作,加强旅游景区、景点和重点林区的安全监控,各乡镇要加大对辖区内火灾隐患的排查,建立30户以上连片村寨档案,特别是要加强对清明节前后群众上坟燃纸的安全教育,杜绝火灾隐患。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应急救援工作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灾害事故造成的伤亡和损失。建筑施工安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要加强对县内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施工企业做好安全防范,深入排查在建桥梁、房屋等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深化以防范模板支撑系统坍塌、起重机械与高处坠落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工业设施和农村集镇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规范从业人员安全操作行为;严把建筑施工资质申报和市场准入,严厉打击非法建设行为,规范建筑施工秩序,杜绝违章违规和冒险作业。地质灾害安全:县国土、水务、交通运输、公路段等部门要扎实做好因地质灾害造成的自然灾害的防范工作,定期开展病险水库、危险路段、桥梁、地质灾害监测点等部位的安全检查,及时做好隐患排查整改、除险加固和地质灾害点群众转移,落实好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等各项措施。要建立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预报、预警和预防机制,完善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高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应急救助能力。水上交通安全:县交通运输局、海事处要继续抓好各渡口的规范化建设和安全监管,强化对渡船营运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水上运输资质资格审查,严查重处“三无”船舶(无船名、无船籍港、无检验证书)违法运输行为,整顿规范水上交通安全秩序,严防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发生。民爆物品安全:县公安局要切实加大对民爆物品运输、储存和使用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各类工程施工爆炸物品的领取、储存、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禁向无手续的砂石场提供爆炸物资;加强对爆破员资质的审查,严禁无证上岗进行爆破作业,尤其要加大对散落民间爆炸物品的清理,严防恶性事件发生。教育安全:县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制定和完善学校安全制度,加强对学生安全知识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要加强对学校师生出行,乘车、集会等活动的安全管理,杜绝师生乘座“三无”车辆,加大教育安全投入,做好人防、物防、技防工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内部开展经常性安全隐患自查,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县教育局、安监局、公安交警大队要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定期对校车情况进行检查。特种设备安全:县质监局负责全县特种设备行业的安全监管,重点对液化气充装站、气瓶、钢瓶、起重机械、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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