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廉政勤政,永葆公仆本色
2009年,通过不断的学习中共中央颁布实施《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我树立正确的权利关和利益关,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认真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廉政自律的各项规定,没有利用职权违反规定批条子、打招呼办人情案,为自己和亲属谋取私利,我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决不能用来谋取私利,才能真正做到执政为民、廉洁从政,使我们的工作符合群众的要求,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作为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我对违法违纪现象查处态度坚决,认真履行党风廉政职责,坚持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对本单位违纪违法人员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
2009年,在上级党委、政府及公安领导部门的支持、关心下、在全局民警的共同努力下,我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公安工作千头万绪,整天忙于处理日常事务性工作,对自己理论学习方面无论是从时间和质量上都达不到要求,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业务理论水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有信心在原有的基础上完善自我,充实自我,把工作做的更好,让上级领导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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